William j wrote:
還好吧,我覺得被撞的比較坑.
都說擦撞了,保險理賠金額我也覺得很夠意思...
雙手是要攤在哪?那多出來的6萬6是紅包嗎?
版主不也是經驗不夠才上來發問?
或許撞人不對,但被坑我也不爽...
一堆人不就是以刑逼民..
要錢罷了...
記得請他出示一些清單..
例如工作收入、醫藥費用之類的
不合理,就請走法律途徑吧..
醫療40245
機車17550+600+1300=19450
總共59695
這是理賠專員認同對方帳面上損失的金額
這是本來就要賠的和理賠金額夠不夠意思有甚麼關係
其他的傷痛 傷口復原 生活不便
就是算對方倒霉瞜 活該被樓主撞到
如果能以牙還牙 讓我撞回來 那我當然可以1毛不拿
然後說要刑事互告的更蠢
樓主後車撞前車就是100%肇責 對方0過失就是不起訴處理
到時搞得對方更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