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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停一下 ! 人間觀察

2019/04/10

ALD-1371



7J-0561




向在地主管機關陳情,於七日內會得到回覆...

2019/04/11
小插曲:偶遇到一部工程箱型車兩師傅停身障車位剛好下車。
我上前說:塞A,車有身障停車證嗎?
塞A::沒。
我 :塞~ 我們把車位留給有證 身體不方便的人停,旁邊200還多個空位很方便停,好 ?
塞A :(思考)...
塞1 : 塞2,車移去停好。
我 : 多謝!
這樣偶遇的情況也第三次了什麼種類 5萬~300萬UP車都有,車主都相同反應(沉默> 思考了一會> 移車)

每個人面對問題都有 "選擇解決方式的權力",當你選擇了你就要 "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ASH-0581




ALD-1371


2019/04/12

AGL-5757



1973-G8



4月2日以陳情方式向在地主管機關縣市政府陳情 內容檢附01這棟樓紀錄的連結,

經過七日工作天4月12日得到在地主管機關回覆及處理內容。




主要回覆處理內容 :
一.有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占用事宜,本府已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調閱車籍資料,後續將依停車法規定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調閱資料來源為此棟樓連結內的違規車輛)

二.次查該停車場係屬在地主管機關管理,本府已函請該所善盡管理之責,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得逕行將該車輛移置適當處所,並應通報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

本意只為讓更多人能看到社會忽略或是不願正面面對的問題,無關乎誰能被定罪或被批判。

2019/04/13

1973-J8






L2-7255



給樓主一個讚!我公司樓下的公共停車場內的親子車位,似乎也類似是一樣,每天都有2部帶小孩去托嬰的,順便去上班的地檢署上班的公務人員,從早上8點開始停,停到17:00...停好停滿...自己自私停的好爽,都不知其他帶小朋友的家屬,都無法停到親子車位...而在上班時間內,小朋友也都在托嬰,車子都不移動的.把位置讓出來給有需要的家庭輪流停,會很困難嗎?公務人員心態真的很令人不敢恭維...
可以用縣市政府陳情這種方式呀!

受教了...

一直都很忙 wrote:
給樓主一個讚!我公司...(恕刪)



這不能算占用吧,只能算沒公德心?

好像也說不過去。

人家上下車有小孩或車上有證的話,他就是有資格停在那邊。

其實類似 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或是近期有的婦幼車位,這都是政府給予相對弱勢民眾的一種保障,所以才訂定出法規公告,

只要符合資格申請識別證並且正確方式使用 ,對社會進步都是好事。

地方機關政府行政作業也越來越公開透明 審核把關的公務人員較以往更不會越矩,
少數想以欺騙方式 濫用社會資源的人,越是透明的流程 這些人越無所遁形。

陳情方式不在是古早以前為"私己"喊冤平反,
現在形成民眾監督政府提升行政效率 民意表達公共議題的其中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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