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侏儸紀的恐龍時代,恐龍都會認為小恐龍可教化、寫寫悔過書懺悔一下就沒事了。曾經有個小恐龍拿紅龍柱打死人不也沒事....我看這個小屁孩寫個悔過書,假裝要給錢騙家屬和解,我看以後還會有第二次無照事故的事件.....唉
A辣愛怕跑 wrote:冥進洞政府講究犯罪...(恕刪) 可是[中山聯盟]連警察都敢殺,在台北市開車【不小心】撞死3個人,又不是什麼大事!!!在台北市生活這麼久,第一次看到連政府都會怕的幫派!!!掃黑?會不會是掃假的?騙騙選票的?
這個梗自鄭捷案後我用了無數次想要安全體驗隨機殺的滋味人,開車就好無論是喝酒、恍神、競速、前面的機車太慢超車距離沒抓準...反正不管殺了幾個都是過失。家裡有點錢的甚至都緩刑不用關曉杯子 wrote:這位 TOYOTA 駕駛比較聰明,開車殺人罪責比較輕 茶鄭捷就笨了點,持刀殺人被判死刑!!!!茶兩者間的差異?一個殺了3個,可以跟法官說~~~我是不小心的!!!~~~可教化,緩刑~~!!!一個殺了4個,法官認為罪不可恕~~~~直接判死刑槍斃!!!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四輪汽車真的該禁摩托車亂騎,頂多撞死1~2人(不包含自己跟乘客)四輪汽車亂開,隨便都撞死一票人. 這是人的問題,跟輪胎數有啥關係我看乾脆叫政府禁止生育好了免得生了一堆屁孩出來害人,這樣不就更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