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前方車的錯, 是他沒有確認後方無車
或無足夠安全距離強行左轉,
三秒鐘打燈根本無法讓後方車有足夠
時間做反應或準備,
我是法官的話, 樓主根本無責,
更何況對方無照, 表示他根本無騎車能力,
他反而應付你的損失.
冷楓夜 wrote:
如提,詳述如下於上班...(恕刪)
看了魯魯長的回覆
我先問你 對方提出的賠償是多少??
你有受傷 也可以要求對方支出(強制險
再來 筆錄很重要
你確實有看到她打方向燈嗎?
((你註明前三秒?
如果有看到 筆錄有寫進去
你肇事因素會多一點
((因注意未注意 未保持安全距離
再來認清一點 違規是違規 跟肇事因素兩馬子的事
不然等法院判決會比較好
至少法判的不會比私下多
車禍鑑定一定要做
它們會依照對方的監視器畫面判決
如果他沒打方向燈
恭喜你 你肇事因素就會少超級多
((題外話 做筆錄的時候如果你說沒看到他打方向燈
是對方突然切出來 害你撞到的話 初判就會不一樣了
對方提告刑事 不用怕 刑事庭上 你可以跟檢察官要求作車禍鑑定
檢察官會以它們自己的名義申請 不用付錢的
但是 鑑定的時候 你本人一定要抓出當下最有利的證據
證實自己有利的點 這樣才能扭轉局面
自己本身也卡一個300W的刑事官司 頭痛中
遇見妳們 是這輩子最幸福的事情~ 소녀시대~사랑해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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