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先不論同車道超車是否違規,
至少超車過程中要左右間隔足夠,才能說是合法超車。
但是從貨櫃車左邊鑽車縫,左右間隔一定是不夠的。
我認為,
達成合法轉彎的必要條件並不包括防範違規的鑽車行為,
預測違規行為並事先防範是「防衛駕駛」做的事,
合法駕駛和防衛駕駛是不同的。
即使防衛駕駛也有極限,
至少像前述情形就不在我防衛駕駛的考量中,
真要這麼考量,人家停下來讓你你都不能轉彎了,
因為天知道旁邊什麼時候會突然竄出一台機車來撞你?

因此,我才想討論,機車鑽車縫超車出來,到底擁有多少路權?
nocar wrote:
除非法律明文有定
不然你不能這樣講
katana057 wrote:
"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