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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心發問,何謂「經過路口要『減速慢行』」? 明確定義為何?

正確+1

很多人以為閃紅燈閃黃燈的路口號誌是裝飾用的, 真的照做(閃黃燈是減速, 閃紅燈是停車再開), 會發現真的是有作用的,
預防事故發生, 當然也會遇到不耐煩的後車, 管他的, 最好的結果就是下次他不依燈號行駛受老天的懲罰


RX78NT12003 wrote:
有時候會覺得......(恕刪)
後者與速限有關, 路寬或道路封閉性與速限有關, 綠燈過路口很多事故是因為超速反應不及, 如果速限內反應不過來, 那就是車子真的太差勁了, 換車才是安全, 否則什麼路寬配什麼車速都是算好的, 可見範圍大, 速限會較高。這也是巷弄要慢駛的原因, 因為看不見(可見範圍小)。

SongYC wrote:
應該是小巷弄才需要減速吧,上下班時間你綠燈到路口還要煞車減速是不想上班或是不想回家嗎?
應該是小巷弄才需要...(恕刪)

57803167 wrote:
正解同理所以變成發...(恕刪)


這也是在下所不解之處,
通常會面臨此狀況的多是被告,
既然是被告,為何是被告要去舉證自己有“注意”,
卻不是對方要去舉證被告“未注意”…?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如題,一些法院的判...(恕刪)

在台灣,減速慢行是要防止有別的白目衝出來撞你,因為三寶的腦子對於紅綠燈的認知跟一般人是不一樣的
這要多看看吳宇森導演的電影才能了解?
尤其是早期的英雄本色系列
首先要有的觀念是:綠燈給的是路權,不是殺人豁免權。

※眼前的綠燈讓我忘了身處於公路,彷彿進入賽道

如果有上述觀念就不用看底下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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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速慢行"比較容易理解的說法是:行經路口時注意車流動向並視情況減速慢行。

簡化到只剩"減速慢行"我認為是以結果論的表述方式,並不是數字上的規則。


●綠燈時即便是無意識通過路口,但都以慢速通過,
你說有注意路況,以客觀的第三者角度會不會相信? 何以判斷?

●綠燈時有特別注意路口狀況,但毫不減速,
你說有注意路況,以客觀的第三者角度會不會相信? 何以判斷?

想想看上面兩種情況的差別,就明白何謂"減速慢行"了!
CC.L wrote:
在台灣,減速慢行是...(恕刪)

說老實話,白目三寶真要來撞,什麼注意四周、減速慢行都是沒用的

靜止不動都會來撞了,減速慢行算什麼

被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一樣很無言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如題,一些法院的判決...(恕刪)
說穿了就是台灣人不守法,積非成是的結果
為了預防三寶闖紅燈 所以你要減速

假設沒有超速 有紅綠燈的路口
如果一個人 在50公尺前闖紅燈 我還不減速 直直撞上去 我當然有責任
為什麼要先減速 去預防可能有人闖紅燈 那就是闖紅燈的人太多嘛
本來就應該是信賴原則 和美國一樣 路權是我的
不然大家看到綠燈都一樣要停車再開 因為可能有人闖紅燈啊 這不是很好笑嗎

那為什麼會闖紅燈 因為法院告訴你 那個綠燈的要減速 不減速他也有責任

所以我家對面菜市場的歐巴桑 過馬路都不用看紅綠燈才是對的 因為開車的一定要讓他

開車記得要減速去預防別人闖紅燈 不然法院會判你 也有責任
個人也有同樣的問題.

覺得台灣的法規或執行都有灰色地帶,容易讓人各自解讀,不單是交通,其他方面如騎樓的使用權也是,會亂的原因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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