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yasu0955 wrote:被提醒違停擋道-惱...(恕刪) 1.如真看不過去 真要拍 就趕緊拍一拍 檢舉。 或呼叫警網到現場開單。(常檢舉之人應該有固定的配合員警?)2.真發生爭執時,這次是沒動刀動槍 也無真的幹起架來,還是要有一人對上十幾人(或有刀有槍)的武力資本。方可確保自身安全。本起事中 最要不得就是讓女性也進入現場。(女性更容易受到危險。 這是該完全避免掉的!)3.這次遇到的算是比較好咖(雖說刺龍刺鳳),有時也要留意那些看起來非常正常(穿著正常 沒刺龍刺鳳),但冷不防就直接拿刀刺過來的‧‧‧(這種最防不勝防了‧‧‧)4.以我自己來說 會視現場所有樣貌(對其它用路人是否有立即性 或比較高機率造成無辜傷亡),再斷定是否要撕破臉這般光明正大檢舉。
私闖私人土地停車!助陣說:[這是馬路誰都能停]我說:[你那隻眼睛看到這是馬路,我每年稅金繳假的喔]車主助陣親友說:[車主於隔壁有新豪宅大車庫,誰稀罕停你家]我心想:[你有新豪宅大車庫,車子停我家是什神邏輯],害我寡不敵眾,呼叫警網支援。警車一出現,眾親友立刻快閃。私闖的車子是3878這台,眼尖網友,後面路邊不是有車位嗎?其實這些位置,都被某車主宣稱是自己專屬的!
koyasu0955 wrote:[embed]ht...(恕刪) 台灣汽機車太多了唯有提高持有成本讓汽機車慢慢減量很多問題就會減少尤其是停車問題政府應應好好改善亂停車的現象大街小巷全塞滿了車放任違停放任亂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