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他又提出問題了,"失竊地點呢?"
"金承路和中央路3路交差口"的保齡球館"
員警又說: "不行!要有詳細住址,你回去查看正確住址"

"我已經沒有交通搭計程車來報案,而且那是你們的管區,你應該比我清楚"

員警又說: "那是你的事"
只好又搭車一次去看門牌。
接下來,填到"物品價值",我認為車子雖然10年但是都是好的,也定時換黑油保養,應該至少有15K吧!
他老兄又有意見了:"那麼舊的車,那有價值,你有什麼證明它的價值?"
那寫價值"0"吧!至少我可以去報廢免的還要繳稅,

從此車子下落不明....
上個月內人代步老舊50C.C.也被偷走,這次特別交代她,價值直接寫20K,在三重失竊,4天在台北找到。

遙想當年的那天被借走的時空~~~
那是一個強颱的半夜,
到網友家哈拉打屁,
直到一點多才回家,
由於舊公寓裡頭已被停滿,
只好停在大門外(偏偏沒鎖大鎖),
那是個死巷,
隔天早上起來老爸說:你昨天沒騎車回來喔?
我說有呀,在樓下呀,
他說怎沒看到?
趕忙衝到陽台往下一看,唉呀,真的不見了!
立刻去派出所報案,
警察也有點納悶,
老車一台,強烈大颱風、三更半夜的死巷,
該不會你們那巷子有人也遭小偷吧?
我阿知別人怎樣?
他寫好單子我就回家了,
兩天後他打來說:兄弟,車找到啦!

去把車領回時,
他說是在外環道路上的分隔島中找到的,
車子很髒,像是到工地跑過,置物箱裡頭一大袋的偷車工具,
最機歪的是:被偷那晚才加滿油,他騎到沒油!
還把兩個車鎖都翹壞,
幸好其他部分沒事~
所以,從那此起,人一離開車就鎖大鎖,
除非一分鐘內就回到車子!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