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葳2002 wrote:
若每一個綠燈都要小心翼翼,
那車速乾脆都改20公里,
既然綠燈通行也有罪,
國家乾脆將紅綠燈都撤掉,...(恕刪)
我看了影片
個人認為,妳要左轉,左方有機車衝過來
妳不容易注意到她,所以我認同這個判決是恐龍法官所判
但我認同影片中,妳沒錯,卻不認同妳這段話
過紅綠燈,就算是綠燈,還是要略微減速
倒是不用用力剎車,就放掉油門,注意左右,隨時準備剎車
確認沒車才催油門
因為妳無法確認到底有什麼狀況,這是防衛駕駛的一種
防衛自己不要受傷害,妳看妳現在受傷了,是不是不服氣?
不服氣又如何? 傷會自動不見? 那何不一開始就多注意呢?
台灣的民風,或說亞洲的民風好了
若今天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有心人要殺人太容易了,一定很多人花錢在這個地方免責殺人
還有,你的供詞也太老實了點@@應該要說妳有注意呀
怎麼會說綠燈最大....
最後...願人狗平安

剛看了別人的回覆
樓主到底是直行左轉的女生,還是左邊衝出來撞人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