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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將機車列為慢車並規定慢車(含機車)一律速限40

印象中樓主發過同樣類型主題超過十次了,不累嗎?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性...(恕刪)
沒有更有建設性的問題了嗎?下一位
歡迎從政,選立委是門檻最低的選項,再來是挑戰總統大位

小葉叔叔 wrote:
展哥你錯了!!!應...(恕刪)
4輪或4輪以上,只有客車貨車有存在的必要,其餘的通通該消滅,汙染大,對機車腳踏車行人更不用說。殺手一般的存在,最可恨的只有1人汽車,市區行駛高乘載管制,在路上飆車被撞到誰能不死。
汽車比照辦理,就只能開40,而且只能走左側,市容多麼整齊阿,你說這樣好不好啊!!

汽車、腳踏車也要一起限在40~~
我建議把台灣的汽車一律報廢,以後也禁止買賣,沒有汽車撞機車,這樣死亡率應該會大大下降而且可以一併解決重機上國道的問題,一石二鳥啊
因為汽車是造成塞車和機車危險的主因。所以全面禁止汽車上路,只有機車能上路,就解決了塞車和降低機車死亡率。

.展哥. wrote:
有鑑於機車是兩輪,性...(恕刪)


你怎麼不考慮禁止四輪上路還比較安全咧??
scottie0128 wrote:
支持,我覺得乾脆禁摩...(恕刪)


您是在反串嗎? 日本可是摩托車聖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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