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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闖紅燈婦被判刑 法官:行人走斑馬線就要讓

不管開車或騎機車
即使是綠燈
看到有闖紅燈的都是要讓
不是看到行人要讓而已
島阿

pco5 wrote:
https://udn...(恕刪)



很好啊!!不是之前大家一直鼓吹提倡行人優先嗎?還說外國怎樣!!

我就是非常痛恨有些人走在斑馬線上故意走得很慢,就讓車子在那裏等,我自己一踏上斑馬線一定快步走過。

行人最大!!很好啊!

臥江子 wrote:
以後欠債想自殺又想...(恕刪)


還要在人行道上面找貴一點的車再衝....

這次判決不是恐龍法官而是恐龍網民
pco5 wrote:
行人在無交通號誌指示下通行於行人穿越道,甚至違反交通號誌指示而擅自通過,都無從否定行人穿越道保護行人通行的優先性與必要性。


所以請自行閃人,犁田你家的事。

千萬別撞到行人喔…
等老的時候來路口斑馬線等超跑.....




照相啦..
藍色蟾蜍跟藍蛆 = 最大的在野黨..

AKIROSS wrote:
其實小弟對於這個判...(恕刪)


行人是弱勢因為每個人都會當行人

但沒人叫你不注意四周闖紅燈啊?

看到闖紅燈要讓,所以前幾天騎重機慘死的孝子就是超速沒有禮讓闖紅燈的計程車才會用自己的生命付出代價,自作自受這樣?
闖紅燈被撞死...要賠
所以...闖平交道撞死..要賠?火車應注意未注意?!
所以...跳樓死的..人行道要賠?
這條帝王條款肯定不能讓步的,來個肖a整天在路上等撞闖紅燈或走到一半號誌變紅燈的行人就飽了。
台灣 載具 到底都在兇什麼啦?行人在許多先進國家都是第一優先!
每個載具用路「人」經過各路口都在拼第一
正常的用路「人」應該減速觀察,相互尊重!
只會往前衝出了事情再來怪政府怪法規
國民素養不是這樣教育的!
羨慕國外之前請先想想自己是否夠格!腦袋是否跟的上先進!
真正該移民的是那些,故步自封的人!而不是想讓這塊土地變好的人!

法律本應對弱勢群體給予最大的保障這才是所謂的『先進』!
檢討別人 也別忘了 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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