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2520 wrote:做不到自律的話就只...(恕刪) 但很諷刺的如新聞的這個事故,是必須要有事故發生了才會開罰...但往往這種開門不看的事故人員不是重傷不然就往生,人都死了罰那種幾千塊有屁用嗎?台灣很多法律真的都是宣示大於實質效果.....沒屁用
曉得 wrote:記者問:台南交通違...(恕刪) 其實不用特別針對性發言要找案例真的太簡單了...lol【李銘宏╱台中報導】台中縣太平市中山二路一家國術館前,十二月二十一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自稱曾協助急救的周姓女子向警方說:「有聽到撞擊聲,但不知怎麼發生的!」但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並比對周女轎車及死者腳踏車上的漆痕結果吻合,研判周女係因停車開車門、造成高姓男子撞擊摔倒致死,周女雖矢口否認,但警方昨仍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她法辦男子李祥瑞前年10月,將車違規停放在新北市永和區環河東路二段的機車格內,他開車門下車時未注意後方來車,導致騎機車的張姓老婦一頭撞上倒地,遭後方駛來的社區巴士輾過致死。新北地院考量李男跟死者家屬達成400萬元和解,屬自首也無前科,依過失致死罪判他3月徒刑,可9萬元易科罰金,緩刑2年。隨便搜一下就一堆了看你要哪縣市的有興趣的可多找些南部的縣市你就可以編故事了! 沒難度.
米白目 wrote:但很諷刺的如新聞的...(恕刪) 不把交通法規交通安全當一回事才會這樣輕易的就違規不在乎,自然就不會去想到要遵守或是去了解法規要讓用路人在乎安全與法規其中一個方法就是用力的罰,罰到不敢再犯為止但是警察(雖然有各種原因)作不到看到違規就去處理看舉發數就可以知道警方近年是一再的放任違規不處理這樣只會惡性循環讓用路人覺得就算違規了也沒什麼讓違規者更不在乎法規不在乎法規的結果就是連法規怎麼規定的都不知道更加重路上的混亂
看到這個我只能說這個小孩是被大人害死的很不忍心但是很諷刺的是回去看看那些說不要讓小孩坐機車的文章多數的人都會說不是每個人都買得起車...鄉下不是到處都有公車...blah blah blah真的是沒遇到而已,只要出車禍小孩遠遠比大人脆弱很多,戴安全帽都如此脆弱,那種全家四口都在一台機車上的就更不要說了一家四口都在機車上的通常也不會給你每個人都戴安全帽你要冒險,你就要能承受風險我是受不了這種風險的,只要一次...少一個人可能是基本弄不好妻離子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