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ymond0715 wrote:警員說,一個月後可以申請初判表 (要回到原來報案的警局申請),上面會有地址。 有住址和電話就可以到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但是要到對方戶籍的區公所。調解不成,大概只剩下上法院一途,所以要先想一下,是否有預算請律師或自己處理,如果沒打算上法院,就不要輕易讓調解失敗.
你好.我最近的案例是.(人沒受傷,車損)1.先申請初判表要一個月.拿到後看肇責是誰.2.連絡對方..a.如果對方理會.可以到調解會調解.或雙方談合解即可.b.如果對方不理.走以下流程.3.到當初作筆錄的警局找警員申請對方資料.電話,姓名,地址4.到民事法院寫狀紙提告.(附初判表,修車估價單,申請賠償收據等等)5.等法院判.6.對方有錢賠錢.如沒錢就申請強制執行.供你參考..
給樓主一個建議 沒人受傷 就是單純的民事賠償而已 想要有效的處理 可以自己花點時間 到該管地方法院遞"調解狀" 由法院出面調解 效果會好很多 相關書寫範例 可以參考司法院或地方法院民事類書狀 很簡單又方便的
初判出來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要去對方戶籍地的調解委員會申請才能~~單純財損的車禍講實在最好處理但是也最難處理因為沒有刑事責任逼民事責任加油~~一般人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就會害怕了.....調解不成再提告吧~~
raymond0715 wrote:我們只有保:強制險...(恕刪) 提供我的經驗給樓主參考我當初也是只有第三人責任險加強制險和人在路上發生擦撞,對方九人座箱型車和我巷口會車轉彎後不慎擦撞我後方警察做完筆錄後我打給保險公司說我在路上和人擦撞之後保險公司幫我處理所有的事情,我沒保車體險甚至連初判表都是保險公司幫我申請更別提對方還要我賠償他營業損失(白牌的營業車)等等鳥事所以應該也是可以詢問你的保險公司看看
aben8979 wrote:提供我的經驗給樓主...(恕刪) 哈囉~~你是保哪一間保險公司阿!! 怎麼這麼好~不用保甲乙丙式 就可以請保險公司處理!還是你的案件只是因為你需要賠對方 (所以用第三責任險 辦理出險) ??
peggydoggy wrote:筆錄做完後警察給你的報案單上會有雙方的聯絡資訊啊!不會只有電話的,應該有姓名、戶籍地址等,有這些你就可以提告了。 請不要不知道就亂說。全名叫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不叫三聯單,處理單位一份留存、各方當事人各一份,如果三車以上(含三車)事故,你要叫幾聯單?聯單資訊如下述:左上:發事故日期時間右上:事故地點中上左:當事人(可能是駕駛、乘客、或車主)姓名與車號(除行人、慢車等無牌外)中上右:當事人電話與備註正中間:從左至右分別是處理人職稱姓名、單位主管職稱姓名、單位全銜暨地址與電話最下:當事人需知以前中上右不是備註,是地址,就有人去恐嚇,所以早早改掉了,你現在找張近期有附戶籍地的聯單給我看看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