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 Ocean wrote:
貪圖方便或任性違反...(恕刪)
你只看到了一面 !但你沒看到另外一面是...三寶駕駛?你有沒有遇過三寶駕駛?
那你有沒有看過一種新聞
有的駕駛...他是直行,但就是恍神也許只是打個瞌睡?也許只是剛好放空一下?速度不快,正常開60而已,想說他綠燈直行啊~他沒注意到有人過馬路...就碾壓過去了...?三寶開車你遇過嗎
說真的
法律只能做到「盡量」公平,你只看到一面是「無辜駕駛」,但你沒看到另一面的是「恍神或三寶駕駛」或者他根本就是酒駕直行反應變慢
我才說法律是死的,所以才需要法官,需要人來去評斷是非!
有這個法條 就是保護一般來說無辜百姓,但台灣恐龍法官太濫用了
但把這個取消...你說就很好嗎?
就像之前我說的例子
直行橫衝直撞的駕駛!
有人直行,阿他就是恍神,開大卡車熬夜送貨啊,啊或許只是低頭看個手機,東西掉了彎腰一下,諸如此類的,速度也不快,正常開60也沒超速啊,才幾秒沒注意,他想說我綠燈直行啊~有人過馬路我就碾壓過去了...?
上面的這種三寶駕駛無罪 ?你覺得這是你想要的世界嗎?碾死的人活該?
這世界本來就是充滿的不公平,情理法,法條是死的
所謂的法律「盡量」公平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