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遠端骨折,醫藥費總共不超過三千元,整個索賠30W,因為我是次因佔三成 保險殺到20W,乘上0.3,賠償6W,這樣還覺得不多,我只能說遇到他,慶幸我有保險... dove wrote:標註紀錄一下,長知識...(恕刪)
很好奇對方告的刑事責任是什麼?先搞清楚有沒有刑事責任才會有後續處理,如果沒有,那就不用擔心,只是要浪費時間處理後續~~~。個人經驗,曾經被撞,對方看到警察來了馬上逃走。問那位處理的資深管區,才知道,我人沒事也沒要叫救護車,也沒有到醫院驗傷,並不構成肇事逃逸(公訴&刑事責任)的條件,所以我拿他沒轍。另外再問這樣的情況,能令對方負最大的責任(損失)是什麼?他說就頂多吊扣駕照一個月(還是三個,忘了),想想真的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以前的觀念都是錯誤的。
ycchris wrote:問那位處理的資深管區,才知道,我人沒事也沒要叫救護車,也沒有到醫院驗傷,並不構成肇事逃逸(公訴&刑事責任)的條件,所以我拿他沒轍 應該不是這樣我親戚(老先生)騎車碰到斑馬線上的國中生, 對方往後跌坐只有破皮, 站起來拍拍看起來沒事, 我親戚看了一下就騎走了但大慨因為那是闖紅燈(鄉下小路口), 另外有路人大概看不過去報警結果被肇事逃逸起訴, 對方甚至是認識鄰居(不太熟鄉下付近那種), 也表明沒關係連壓驚紅包都不收也沒求償但因為是公訴, 最後還是判8個月緩刑兩年.... (好幾年前, 另一帖有網友說現在修法肇逃改一年以上)
fer50 wrote:很多人不知道和解書是對一般人有用,基本上他想告還是可以告,但是會不會起訴就要看檢察官,就算起訴了,會不會判也是看法官。我的認知,遇到車禍不管對錯有沒有明顯傷勢,在情況允許下最好都坐救護車,就算沒有外傷,不想浪費醫療資源,也不要直接跟警察說我沒事。驗傷單一定要有,防小人啊。 謝謝指導,刑事權利不能放棄倒是真沒注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