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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紅燈超越停止線違規申訴問題


weaber wrote:
請保持車距,距離遠...(恕刪)


當然只是舉例,這種例子比較容易發生在車多排隊情況,但我覺得如果剛越過停止線,若後面沒有緊貼的車,還是別衝比較實在,因為可能會收到正義魔人送的闖紅燈的獎品,雖然停在那邊也可能收到獎品,但至少會比較便宜,以上均為不裁決的狀態,畢竟耗時又耗力,只能建議正義魔人不要太正義,情理法多少也考量一點。

我這樣舉例好了,半夜三四點有些路段的車十分的少,如果我擺個攝影機去對著快到停止線前的雙白線,還是會有所收穫,但是就是附近都沒車,我跨越雙白線或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或許就不要太計較,但魔人檢舉還是可能開罰,這樣是不是太過了一點,我超過停止線但是沒超過一定的距離(停在那邊不會影響其他車道行駛路線上)說實在也無關行車安全,只是為了檢舉而檢舉而已

Juspin wrote:
當然只是舉例,這種...(恕刪)

去台北上下班時段看看,看別人怎麼開的,這不是問題



有些地方警察會開單,跟正義魔人無關


weaber wrote:
法律上只要通過路口或行人穿越道不管紅綠燈都應該減速

沒這規定...

mistreebird wrote:
最近收到一張罰單,是...(恕刪)


小弟遇到的狀況與版大十分雷同,於六月收到民眾五月份向檢舉機關單位的一張紅燈越線之紅單,也是僅附一張照片,並無影片或連續照片。不同的是我在路口要左轉,轉彎車理讓直行車先行,讓著讓著就從綠燈讓到紅燈了,我也同樣向機關申訴,也是同樣下場,申訴書中也明確提到開單證據不足,但……
但回文中確說違規事實明確,如有異義可上法院提告制單單位。
事實就是,舉發者與開單者無完整証據而草莾開單告發,條文規定之舉發條件明顯不足,但還是制單告發,重點是我們申訴也是向開單之單位申訴而不是公正的第三方來釐清,雖然制單與申訴理應屬不同部門,但維持原判的機率很大。若不服申訴結果,就得自行提供當下之證據(相關影片、照片)為自己澄清並無違規,再來就是提出告訴才能為自己平反了,問題是有誰的行車紀錄可以存下一、兩個月的影片?所以根本是白搭。再則,開單的過程不合法,卻要我們自己去找證據和花費時間金錢來證明自己的清白。當下會選擇申訴是自知無違規,但遇到連續性的三寶,我打算繳了逾期的加倍罰單,不再浪費氣力了,面對這樣的烏龍事件,橫量一下實在不划算。
同時,也想知道版大最後如何落幕?
看完你這篇我心寒了.

剛收到一個民眾檢舉(判斷應該是右後車子的方行車記錄器),違規暫停在黃線網區,罰$300.

實際情況是因內湖科學園區,紅綠燈間道路很短,還有不少大樓的停車上出口,於是短短的馬路就有好幾段黃網區,上下班期間很塞車子都走走停停,我被拍就是前面10公尺左右紅燈了,我前面的車子都停住,我的車便無法再往前.

最不爽的是我根本沒有擋住任何車輛,檢舉者的車在我的右後方,他如果要進停車場根本不會被我擋到,如果要檢舉的話,我行車記錄器一天可以撈出好幾筆,更誇張的還有在十字路口號誌快變了還刻意加速在黃網區卡位,擋住所有綠燈通行方向的車子.

mistreebird wrote:
最近收到一張罰單,...(恕刪)


不可能單憑照片就開單,會有紅燈停止線前,紅燈停止線後的影片




五八 wrote:
舉發者與開單者無完整証據而草莾開單告發,條文規定之舉發條件明顯不足,


以我檢舉紅燈越線,成案約30件,被打槍2件的經驗來告訴您,

明明當事車的前輪,在燈號轉紅後,還在停止線內,

之後才超出去,且壓到了斑馬線,

但沒拍得很清楚,員警就會退件不開單,

員警有一大堆的理由來退件,

所以如果影片沒有拍得很清楚,我都直接不送件省得被打槍,

違規事實一定很明確,才會開單,員警挑得很,

您被開單,除非車牌被盜用,不然就是您記錯了,

我是用影片來證明車輛有違規,還被打槍,您是用記憶力來認為自己沒有違規,


您一定是在紅燈後,才跟著前車出去,


員警能退件一定退件,他敢開您單,一定有明確的事實,

開出烏龍件會被懲處的,

您在綠燈時越過停止線,該檢舉 99.99% 被退件,

剩下的 0.01 % 或許您真得被冤枉了,

可透過申訴來還自己清白,

到時看到了影片,您的回答應該是 : 喔,原來有喔,好吧,那繳錢吧。


請沒有思考能力的違規者,

不要再唬爛巴布,判決書都有,

隨便找就一堆判決書,

檢舉照片影片絕對充足,

法官才會判違規者敗訴,

沒有證據,或是證據不足,檢舉會舉發?

這種話也能唬爛說出口,

秀腦袋下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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