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剎車痕27公尺。以時速60來對比,時速60時無殺車狀態每秒前進為16.6公尺,撇除騎士刁住前剎摧油用後輪劃線的可能(也就是拉剎車到撞擊時的時間,真要算的話也要看輪胎廠是否有摩擦力的數據),速度應該不慢;
2.同上,皮卡車主應是有看到騎士,但判定還很遠所以右轉;
3.開過大車的應該知道,當車身越長,或要彎入的路很小時,車是不可能多靠右的,轉彎半徑不夠,越大的車越是要吃大彎。
4.欲轉彎的車(特別是如照片的那種小路)不太可能不減速,騎士理應不可能沒注意到。
以上個人感覺,當然實際狀況還是依當事人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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