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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車 vs 27米後輪煞車痕

不就很單純的直行對轉彎

而轉彎車要舉証直行車也有過失才算呀. 要不然轉彎車當然輸到底呀.

我比較好的奇的是...

最該注意有沒有來車的是轉彎車, 這是行車常識吧~

藍色, 明明車身這麼高, 說被擋著沒看到直行車, 我是不信啦, 除非沒認真看. 大概是認為騎士自然會讓啦

尤其是照片看角度, 騎士是從陽光照射方騎來. 會這樣不意外啦,

我猜開車是左一, 中是附駕, 右一是後座..

那剎車痕有沒有其實不重要啦, 光看序述就知.. 樓主其實也知道很快啦, 很危險啦~

可是要拿剎車痕要證明車速的是轉彎車的是事啦, 要有科學證據.. 不然其實一點用也沒有啦,

這種小路口要有監視器.. 我看很難啦.

現在這種在快車道亂轉還自以為守規矩的駕駛很多!

明明交通規則第 102 條有規定: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但就是一堆人都不靠右或不在"最外側車道"右轉!
鬼狼偉 wrote:
藍車在紅車車前右轉
藍紅車是一起的


樓主朋友該做的,是去確認左邊的白線是不是10公分的,右邊的白線是不是15公分的,如果是,那麼樓主這個案例,就是皮卡在內線車道跨車道右轉,皮卡通通賠就是了!

yoshifumi wrote:
就是一堆人都不靠右或不在"最外側車道"右轉!

多囉!所以現在騎車,寧可騎在寫著禁行機車的第二線車道,也不要去騎那悲慘可憐的機慢車優先道
個人感覺
1.剎車痕27公尺。以時速60來對比,時速60時無殺車狀態每秒前進為16.6公尺,撇除騎士刁住前剎摧油用後輪劃線的可能(也就是拉剎車到撞擊時的時間,真要算的話也要看輪胎廠是否有摩擦力的數據),速度應該不慢;
2.同上,皮卡車主應是有看到騎士,但判定還很遠所以右轉;
3.開過大車的應該知道,當車身越長,或要彎入的路很小時,車是不可能多靠右的,轉彎半徑不夠,越大的車越是要吃大彎。
4.欲轉彎的車(特別是如照片的那種小路)不太可能不減速,騎士理應不可能沒注意到。

以上個人感覺,當然實際狀況還是依當事人為主…
HunGG wrote:
3.開過大車的應該知道,當車身越長,或要彎入的路很小時,車是不可能多靠右的,轉彎半徑不夠,越大的車越是要吃大彎。

車長不過才5米3,是有多長?比拉貨櫃的曳引車還長?

不過路上還真有不少這種小車駕駛,自比曳引車,轉彎時沒事亂做假動作
HunGG wrote:
2.同上,皮卡車主應是有看到騎士,但判定還很遠所以右轉;
4.欲轉彎的車(特別是如照片的那種小路)不太可能不減速,騎士理應不可能沒注意到。

皮卡轉彎沒靠邊就是事實,不然沒注意車道狀況的機車,該撞的皮卡的車尾,甚至摔進田裡,不應該是這個位置

yoshifumi wrote:
現在這種在快車道亂...(恕刪)


車主說看到這點就挺放心了
因對方並未駛到機慢車道轉彎 而是在快車道直接轉彎
小聲問一下

剎車痕這麼長

如何保持平衡

不倒車

記得沒有第三方認證儀器
就無法斷定速度是否超速
且這樣的追撞應該也與速度無關,而是汽車直接轉彎造成




之前撞過水溝蓋,噴飛highside
被警察說您如果要備案我要先開一張超速罰單,因為我滑很遠,但我明明只騎50,就這樣傻傻沒國賠被吃案


後來認識警官朋友,他說,這樣就要開罰是不對的,且沒憑沒據,最多只能依照摩擦痕協助斷定事故現場發生的狀況,並無法認定任一方超速,除非有明確的影像與數據作證
如果沒撞上
兩輪去罵四輪
四輪100%會說
又沒有撞到
又沒有撞到
又沒有撞到
四輪嘴臉最愛講這句話了

不然就是四輪被兩輪按個喇叭
四輪就瞬間高潮了
06160616 wrote:
小聲問一下
剎車痕這麼長
如何保持平衡
不倒車

RV的車雖重,但重心偏後,車頭重心偏高,優點是靈活,但缺點就是一失控,真的就只能放給它去了

人加車超過200公斤,該倒它還是會倒,側邊兩個水箱護罩、車燈上方的H殼大螺絲看樣子都飛了。要知道,RV的車殼,是比照大型重機的價格在賣的,沒有副廠殼,不是那種便宜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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