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119108 wrote: 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 行經行人穿越道,車輛有絕對義務要減速注意行人你說閃過他,除非是阿伯跳出來抓住你,不然你說他突然出現,只是凸顯妳的車速太快才會無法注意到是不是假車禍,沒有畫面大家也無法有意見不過這樣就說阿伯是三寶,也不是太好...
建議樓主除了祈禱老人家早日康復之外順便祈禱他家人沒看到這篇不然你準備接法院通知了一直跳針對方衝出來撞你有興趣可以搜尋一下國外撞到行人的賠償你會覺得台灣對於交通事故的賠償跟鼻屎一樣換句話說好了!誰撞誰這件事到底有沒有意義?路權這東西你應該知道吧?有駕照應該要知道今天一台車闖紅燈,你綠燈直行看到他來不及側面幹上去是不是你撞他?是啊!!!你撞他啊!但是路權是你的,所以無責你可以找一下交通規則行人到底哪裡錯了對你比較有利如果找不到認錯並且誠心去談對你最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