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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車禍鑑定』這路段該怎麼開才對?

控告交通局未設立引導線, 導致你們AB兩車擦撞, 國賠, 我是說真的, 參考引導線。如交通局回答不設立引導線也是正常時, 你就說那雙方應該都是直行車, 因此對方偏離他的行進路線撞到你, 對方100%, 因為都是直行車, 另外強調澄清路九如路口並不是垂直相交, 行車路線會有弧度, 因此對方偏離弧度來撞你, 他已失去直行車資格, 肇責至少5/5才對。





程一田 wrote:
2017/08/13...(恕刪)



程一田 wrote:
2017/08/13...(恕刪)


路上就是一堆這種想開哪就開哪的寶
內線明明沒車不走
硬要跟你擠同一個車道
我個人是覺得#35樓changkulong大PO的這張圖比較合理。

樓主真的是很倒楣!交通局是不是都要等到發生車禍次數太多才甘願畫上白虛線?
中華同盟與環河、中山八德,這些路口就是後來才補上標線的。

隨便都能舉出路口偏移的例子,多數是為了閃避左轉車道,通過路口後銜接不上原車道,這種道路規劃又不畫上白虛線,配上台灣獨特的法規,讓駕駛人自己去搶道,等撞到了在來吵。

還有路段都是筆直的,內側車道突然變成左轉車道,直接強迫直行車變換車道後,又不引導回歸原車道造成的偏移。
更別說還有多線搶少線的路口,說不定相關單位不知道要怎麼畫呢!多出來的車道看它要怎麼畫!

我是嘎嘎 wrote:
還有路段都是筆直的,內側車道突然變成左轉車道,直接強迫直行車變換車道後,又不引導回歸原車道造成的偏移。

本來就是亂劃的左轉車道,當然不可能會考慮那麼多
中華民國公務員,在職上班亂搞、退休嫌十八趴太少...

b691011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35樓changkulong大PO的這張圖比較合理。




假如這張圖成立的話
我今天剛好有空,去走了幾遍
發現如果我走一號車道,往前直直走
會進入機車道
需要再變換車道回到外側車道
在變換前
會先受到機車的逼逼聲提醒
所以,將來如果因為這樣發生類似擦撞
誰可以擔保我,我直行,我的路權最大,所以機車要負擔權責?
會認同這張圖的網友
講的都算合理,但是跟現實還是有點出入的~
經過網友建議
進入高雄市政府市長信箱
請相關路段負責標線繪製的單位
幫忙解答這個路段的標線與設計
並要求提供駕駛人行進動線的參考
回覆如下~請各位幫忙看看,下一步該怎麼作才好,謝謝

我方提問如下:
1.澄清路上,北向,位於自強陸橋下橋處
因為有四個車道,分別是左轉,直行(禁行機車),直行(汽機車混合道),右轉專用道
因澄清路與九如一路口,沒有劃設車道延伸線
請問,我如果上橋前,行駛在內側快車道(禁行機車)
下橋後繼續往北經過九如一路口
是應該要繼續行駛在澄清路的內側車道
還是應該直接行駛進入澄清路的外側車道?

印象中,考駕照的時候
考官有說,車道數目不變的時候
過路口,要保持內對內,外對外的原則行駛
不知道在這個路口,是否該是應該比照這個原則行駛
或是這幾年法規有所異動?
還請承辦人員協助提供相關資料書面回覆
感謝您~

高雄市交通局承辦人員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106年12月XX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收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辦理情形向您說明如下:
一、有關您反映三民區自強陸橋及澄清路南往北交通動線疑義
本局已於106年12月05日派員勘查,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8 條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
(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
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
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行駛外,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合先敘明 。

依前述事項說明如后:

1.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98條第1項)。
2.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98條第4項)
另內側車道直行車輛,應遵循標線行駛同一車道,進入澄清路內側車道。
  二、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
歡迎您與本局交通工程科承辦人XXX(電話:2299825轉XXX)聯繫,
我們同仁將會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陳XX 敬上
我滿同情樓主。但盡信線不如無線。試想今天若是沒線,只是一整片黑色柏油,相信樓主會主動考慮到車子彼此之間空間。太相信自己有路權我猜也是導致不少交通意外的原因之一,特別是在線亂七八糟畫的台灣。
問題在於你停(走)的一號車道,
直行的機車也是走一號車道,
所以你說"往前直直走會進入機車道"再正常不過,
如你所說"需要再變換車道回到外側車道"(你說錯應該是回到"內"側車道),
都是照你說的,所以你直走再變換車道要回到內側車道的行為,
依對方的觀點,你就是從機車道切過來剪她直行的線。

機車會逼你是因為汽車起步沒有機車快,
所以一號車道前面有機車等待區讓機車可以停到前面去先行,
你直行,機車也是直行,你哪裡路權最大?

這是個直行二車道變成三車道的路況,
你們兩造都是直行都要搶進入中間那一個車道,
且路是彎的路口也沒畫車道線分不出中間那個車道到底是誰直行,
變成這個情況: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
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

你在外車道,理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所以判定是你的責任也沒錯,
以後類似請況你要讓左邊的車先走。

程一田 wrote:
假如這張圖成立的話
我今天剛好有空,去走了幾遍
發現如果我走一號車道,往前直直走
會進入機車道
需要再變換車道回到外側車道
在變換前
會先受到機車的逼逼聲提醒
所以,將來如果因為這樣發生類似擦撞
誰可以擔保我,我直行,我的路權最大,所以機車要負擔權責?
會認同這張圖的網友
講的都算合理,但是跟現實還是有點出入的~
不用太糾結,台灣就是如此,就算是內外車道過路口一樣筆直,只要在路口沒車道線要內側到外側或外側到內側也不用打方向燈的


程一田 wrote:
影片是我的,這是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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