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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黃燈,機車與行人車禍,我該怎麼做?

一台灣交通法規
不管行人有沒違規,在斑馬線上(周圍也算)都是行人最大
非常不合理
但是有判例
https://www.wetalk.tw/thread-59229-1-1.html

台灣對於"禮讓行人"這件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我最常遇到就是斑馬線前停下來禮讓行人先過路口
卻被後車按喇叭,或者超我車然後從路人旁呼嘯而過


喵月霧 wrote:
前方併行的車約有四五台,離閃黃燈號誌約3公尺左右時
左前方的機車閃過對方,對方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你的狀況,就是你前面的車都有看到行人,卻都不禮讓行人
而你這個被擋住視野的後車,就中槍了

但這也代表一件事: 你跟車的距離跟速度,都不在你的掌控中,所以你來不及反應
今天如果不是有行人,而是前面有狀況急煞,你還是會發生事故

然後就像上面大家說的,既然對方走在斑馬線上
他不跟你要賠償,你就要偷笑了

最後你的標題
行人與路人車禍
我還以為是兩個人都走路...那怎麼會叫車禍
對錯沒法給你答案,
調解看手段
法院靠證據.
ps:其實我心裡的答案是樓主不想聽的答案.

如果樓主以後還要騎開車上路,
喇叭要常用;罩子要放亮一點,
這樣才能大幅降低傷痛/財產損失/時間耗損/精神折磨等等的憾事發生.

大叔我經過不確定路口環境,一定會鬆油門,生理雷達全開,
如果要呸過去,大老遠我就一直叭^N了.
反正當看不見的or前方不確定動向的,用力叭就是了.

剛在路口看到拿拐杖的8x歲阿婆很懂得馬路生存之道:先走枕紋線到中間安全島,再等下個綠燈才繼續穿越.
本來想過去幫他交管的,但剛好有位暖心年輕阿蛇小蜜蜂先過去關心了,所以就作罷.
印象中就算行人闖紅燈
機車騎士照樣有責任
至於他女兒不管有錯沒錯都是會賴給你
這只能說人之常情
但看前面似乎對方不追究
樓主可別笨到拿石頭扎腳
你的狀況,就是你前面的車都有看到行人,卻都不禮讓行人
而你這個被擋住視野的後車,就中槍了
-------------------------------------------
你說錯了吧.

被擋住視野表示左邊車子停下來了,不然怎麼擋住樓主視野??

是全部都禮讓,只有樓主不禮讓,所以撞上了.





離閃黃燈號誌約3公尺左右時
左前方的機車閃過對方,對方才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這段敍述没有說服力 ~~

80歲老人用什麼方法可以突然出現在你面前??



如果你無法應付這種情況,那若是在高速公路上跟車,前車因為前方有工程車而變換車道,你就撞上去了.

如果是行人突然衝出來,那就有可能行人要負肇責,但80歲老人很難相信有"突然衝出來"這種動作.
你知道在美國開車一定要禮讓行人嗎?
台灣很多駕駛人都沒有這個概念,
要右轉左轉過行人斑馬線也務必要禮讓行人,
今天不是主張我旁邊也有很多機車怎樣怎樣的
而是大家本來就該禮讓行人卻沒有禮讓,
然後你不幸與他發生碰撞,
人家走在斑馬線上,你肇事責任可能就是100%
對方是沒有肇事責任的。

如果對方有受傷,人家沒有以過失傷害罪要告你已經謝天謝地了,
勸樓主這件事情就盡快和解,因為在法律上你完全站不住腳。
前方閃掉你閃不掉
代表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路況
見到斑馬線上行人急煞自摔
行經路口不減速不注意狀況
技術爛自摔不是你的錯是誰的錯
如果今天是紅綠燈就算了
閃黃燈本來就該注意
對方又乖乖走斑馬線
別撐了~~
認錯吧!!!
真提告上去
跑法院就夠你受的了
更別說錯誤基本上都在你身上
100% 是你的錯。

你會上來問,表示你的行車觀念還有偏差。

對方要饒過你,還不謝天謝地趕快和解。
閃黃燈行人有絕對路權

駕駛人經過斑馬線不管有沒有看到人,需要完全停下來至少五秒,確定完全沒人才可通過

以上是在考駕照時學得

喵月霧 wrote:
出事地點︰閃黃燈號誌...(恕刪)


光是這點+老人家在斑馬線上,
你100%沒勝算,
還好你應該是平常做人有在積功德,
所以老人家沒事,
你要想想,他都這種年齡了,
只要一個倒下去,
你沒花個百萬以上,
我想都不能解決,
所以,你已經賺到百萬了,
別再貪心想說,老人家再賠你錢,
還有,你的路權觀念要改改,
斑馬線上的人最大,常常我在過馬路,即便是有小綠人亮綠的時候,
偏偏一堆左右轉來車硬要過,然後我不理他們,
他們眼神還會惡狠狠的瞪你,
他們心裏我想應該是說....找死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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