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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取消很好啊!我贊成.

變通法可以這樣..全面以監視器取締違規,這樣大家就都公開公正公平,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simon945168 wrote:
順便提案新增計件工資...(恕刪)


你這樣講,我就安心多了

高雄每個月2萬多件檢舉,各分局承辦人員常常夜間回我開單郵件

我都不好意思讓他們這麼晚還在趕件處理

既然把單數跟工資掛勾,那多做多得就加油吧!!!
如果真的會修法
那大家快準備武器放車上防身囉
全面以監視器取締違規,這樣大家就都公開公正公平,

怎麼沒有人要附議?

還是說...檢舉人也怕自己被舉發?

你們不是常說:不要違規就不怕被檢舉.

yanyu_911 wrote:
全面以監視器取締違...(恕刪)


大大這樣玩太大了!我受不了!

汎古實業 wrote:
民眾檢舉項目應限制有明顯妨礙或是相當程度危險性等類別的違規.
否則警察要拍照取締都必須提前以牌子告知了,怎麼可以讓民眾任意就有權取締.

誤會大了了吧,
民眾只有檢舉權,何來有執法取締的公權力,民眾檢舉了,警察不想開罰單,檢舉人不爽也沒辦法。

yanyu_911 wrote:
全面以監視器取締違規,這樣大家就都公開公正公平,
怎麼沒有人要附議?
還是說...檢舉人也怕自己被舉發?
你們不是常說:不要違規就不怕被檢舉.


附議

shiou0608 wrote:
那也來搞的檢舉有獎金拿吧,順道把違規罰金提高然後抽成,這樣才真的大大的解決違規亂象,多治本之道呀(恕刪)

以現在大部分車輛都有行車紀錄器的情形來看,檢舉違規有獎金可以讓違規減少很多(尤其是闖紅燈和轉彎不打方向燈之類),從而降低很多肇事率,本人舉五肢贊成

yanyu_911 wrote:
全面以監視器取締違規,這樣大家就都公開公正公平,

怎麼沒有人要附議?

還是說...檢舉人也怕自己被舉發?

你們不是常說:不要違規就不怕被檢舉...(恕刪)


舉雙手雙腳贊成!
最好在每個路口都改成電子式違規拍照系統!
我不怕被檢舉啊!

現今就是太多不公平(違規者肆無忌憚開方便門),守法民眾傻傻當呆子又可能遭違規行為暗算!
billlions wrote:
舉雙手雙腳贊成!最...(恕刪)

回報我什麼?講的好像我是逃避者馬路麻煩製造者似的.

我會違規也常常違規,就像..我只要騎上機車我幾乎都是走[禁行機車道],
而且 不合宜的標誌標線我是不會遵守的.
但 那又怎麼樣!如果我違規被檢舉我會乖乖繳錢.
*我幾乎不做危害他人的違規行為,會違規也只是保護好自己而已.

今天的檢舉亂象幾乎都是來自人的內心的那批惡狼在作祟,
1.報復性檢舉
2.設陷阱檢舉
3.自己不以身作則,卻以檢舉為樂.
這些的檢舉我是看不過去的,自私醜陋的行為破壞了善良的風俗.

所以 以最公開公正公平的監視器舉發來替代行車紀錄器檢舉,
這情況下人人平等大家有獎,有什麼不好.
剛好也可以逞罰那些[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傢伙,我認為再好不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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