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yen0916 wrote:
跟大家報告事情經過!...(恕刪)
沒事 !!!
1. 事情發展 往 "輕" 的方向: 就跑一趟警局說明就好。(記得錄音,自保)
2. 事情發展 往 "重" 的方向: 被告上法院。 又不是故意,在偵查庭就會結案 (不會正式起訴)
(若真的上法院,你把 FB 的流程,用截圖的方式 印出來,在偵查庭 上說明清楚就好。)
兩個字, 安啦 !!!

資訊來源: 上法院告過人 (勝訴)
haoyen0916 wrote:
跟大家報告事情經過!
9月份檢舉2台紅線違規停車用FB檢舉工具上傳行車記錄器照片.由於是第一次使用那工具不太熟悉.
記錄器本身時間水印是正確的時間.但上傳時卻沒注意到系統再次地把上傳時間也打上去.變成有兩個時間浮水印.
今天下午警局一位女性警員打給我說.我是不是有檢舉兩台車違規紅線停車.我說有!!她說這次我麻煩大了.
因為時間不正確涉嫌偽造文書!?? 當下我說那就撤銷檢舉不就好了!!女警說....你涉嫌偽造文書有刑責喔....
我有點傻眼....我一直強調說由於我是第一次上傳檢舉系統有點不熟悉.沒把上時間浮水印選項取消。
才會造成有兩個時間.正確的是左下角記錄器時間.右下角紅色水印是系統誤植.是我上傳時間。
她反而一直鬼打牆說.叫我我不要這樣亂搞說我這樣是偽造文書.要我去分局說明(黑人問號)我是要說明什麼!???
她接著說等下次打給我約時間去分局說明!!我真的不明白!!
檢舉時間是下午.水印是隔天凌晨。我這樣誤植時間還能變成偽造文書??會不會誇張了點!
我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們。我這個情況真的背上偽造文書!??百思不解!!
請幫忙解惑小弟在這先謝謝各位大大們!!謝謝!!
另一台也是像照片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