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 Martin wrote:剛查了一下法規,等收到罰單,就算有辦法找到檢舉你的人也違規,也應該超過舉發時效了。) 不會,後面裝記錄器只是要知道檢舉人車號,因為同一路段大約時間檢舉人再次出沒機率很大,所以可以提前10分鐘上班等,等到以後跟他後面一定可以拍到違規的。檢舉人只要自己做的正行的端,自己不用怕被跟車檢舉,套句檢舉人的話,檢舉是法律給他的權力,所以當然我們也可以其人之道還治。合理又合法。
CLA45 AMG wrote:所以當然我們也可以其人之道還治。合理又合法。 是合理又合法啦,但要肯做的人才有用像樓主這種都只叫別人做的,就沒啥用不管是抓檢舉人還是釋憲,樓主自己都辦不到,叫別人做比較快
違規被檢舉就乖乖被罰這無話可說但路況逼的違規又被檢舉...這種檢舉人太多了其實在01看一看,最近很多帳號...尤其是那二三個那些人根本是病態...我個人是覺得不需要去理他們他們天天喊檢舉...表示他們很閒,要檢就讓他去檢,反正他住天龍國,天差地遠的不用在這跟他嘴炮,那幾個耍嘴皮子很會,回他的文其實他就是想激怒你個人感覺某幾個可能是XX蝗蟲,跟這些病態的人還是小心為上!!至於民眾檢舉,本身就是執法機關便宜行事,濫舉的結果就是爽了警察苦了法官再者,檢舉魔人的罰單其實申訴很好撤銷,達人的就比較困難點!!個人被檢舉過三次,但沒一次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