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應該告他嗎 wrote:
我是小型車... ...(恕刪)
兄~已經有同學解釋很清楚了
不得利用路肩超越前車
您利用路肩超越前車,後再變換車道行駛外側車道
我相信是有影片檢舉的
建議您等一下違規單,看是不是有截圖照片證明
如果烏龜猜測錯誤,歡迎私訊,教你怎申訴
以上~
小烏龜潛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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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pan wrote:
二、 承上,行駛路肩開放路段(非「路肩通行限往出口小車」路段),因前方故障車、事故車或其他有需變換車道行為時,仍可變換車道,惟須遵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之規範。另因路肩寬度不若正常車道,若該時段內主線交通狀況可維持順暢時,建議仍應行駛主線車道。
"其他有需變換車道行為" 回答的仍然很模糊
"若該時段內主線交通狀況可維持順暢時,建議仍應行駛主線車道" 這句話可以認為是儘量找機會駛回主線道嗎?(恕刪)
我的解讀不是這樣喔
交通法規是不准行駛路肩、不得利用路肩超車(都找得到規定)
"開放行駛路肩,限往出口小型車"是除外條款喔,也就是不符合這條件行駛路肩的,還是違規
高公局的解釋應該是,路況不擁擠,請維持行駛正常車道,不要利用路肩;不是可以切來切去的意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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