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llinjovn wrote:
台南也很早就有,但重點是檢舉完甚,至有隔天才回報沒看到,沒什麼屁用。
在神的國度,檢舉收到的多半都是神回覆。
建議直接寄警政署,
不斷拍照檢舉同一地點違規,
直到神的分局願意派人拖吊為止。

Beron wrote:
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 只想著怎麼檢舉罰款可能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是否考慮換個方式想呢?
舉個例子:
A國家是叫大家要回收寶特瓶, 抓到沒有回收就要開罰, 結果也罰了不少人的錢, 但是每年亂丟寶特瓶的數量還是沒下降, 還要一大筆垃圾處理費.
B國家則是在寶特瓶上標示拿到超商回收可換一毛錢, 10支空瓶就可換1元, 結果都不用派人開罰, 不用額外的垃圾處理費, 從此解決寶特瓶回收的問題.
以上只是個例子, B國家是歐美的思考方向, 德國就是這樣做, 而我們總是侷限在A國家的邏輯裡...
再囉嗦幾句,
為政者要思考的是如何解決人民的需求, 而不是如何處罰人民, 應該站在大眾的角度來思考為何要這樣做,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讓人民有更好選擇, 更方便的遵守秩序, 這樣才是德政.
Beron wrote:
檢舉只是治標不治本, 只想著怎麼檢舉罰款可能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是否考慮換個方式想呢?
舉個例子:
A國家是叫大家要回收寶特瓶, 抓到沒有回收就要開罰, 結果也罰了不少人的錢, 但是每年亂丟寶特瓶的數量還是沒下降, 還要一大筆垃圾處理費.
B國家則是在寶特瓶上標示拿到超商回收可換一毛錢, 10支空瓶就可換1元, 結果都不用派人開罰, 不用額外的垃圾處理費, 從此解決寶特瓶回收的問題.
以上只是個例子, B國家是歐美的思考方向, 德國就是這樣做, 而我們總是侷限在A國家的邏輯裡...
再囉嗦幾句,
為政者要思考的是如何解決人民的需求, 而不是如何處罰人民, 應該站在大眾的角度來思考為何要這樣做,
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讓人民有更好選擇, 更方便的遵守秩序, 這樣才是德政.
castle0531 wrote:
學日本還有幾個地方可以學
1.買車必須要附合法的停車位,租的或是自有的都可以。假造或是假借停車位(比如說去郊區或荒山野嶺弄個合法車位),車輛沒入。
2.公有用地靜置車輛超過一定時間(日本是24小時內),政府可以強制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