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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算是惡意擦撞嗎?

你說的是兩道匯入一道的原則
樓主的影片 隔壁車有自己的車道
是隔壁車變換車道不當

ggcar wrote:
還有匯入車陣時
你沒想到一左一右
循序匯入就沒問題
樓主的路線是對的,一堆人在路上只會直直開,完全不管過路口後的路線,現在看到這樓這麼多人認為樓主插隊才知道在路上亂開車的人也是會上網的
jaeasy wrote:
那~他如果打了方向...(恕刪)


喇叭如果有其它意思, 那我應該去看看法規是不是有更改, 當下確實無挑釁之意, 但是後面已完成切入線道卻直接貼上來, 以事故發生來看, 於理實在說不太通

第九十二條
汽車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
,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
過半秒鐘。




stan0082 wrote:
喇叭如果有其它意思,...(恕刪)


喇叭沒錯阿~

對方不知道自己錯的情況下~管你單響還是三響~不會覺得你是在叭三?

你有沒有看到影片你們已經兩車競逐車道???

你不是已經知道對方認為自己沒錯了?

跟我解釋喇叭幹嘛?沒說你叭喇叭犯法或是不用警示~

打方向燈是更明確的提示而已

你覺得對就對了~不讓就不讓~偏偏好運被你遇到了

浪費的是你的時間~也不是我要作筆錄

加油支持你提告~告死他

------------------------------------------------

台灣路就長這樣~除了方向盤不會轉~方向燈也捨不得打

然後只是擦到後照鏡~要寫筆錄(當下不和解)

問問看能告甚麼~然後說自己寬容~當下沒有甚麼其他意思~

每天上班都是你們這些覺得自己是對的人再檔路~

應該要對你們兩邊開罰賠償後面塞車的人

前面說了你要不滿~應該要檢舉他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或惡意逼車

他是不是被害人還是加害人~裁罰單位會給你公道

網友那麼支持你~那你是告還是不告?

jaeasy wrote:
喇叭沒錯阿~對方不...(恕刪)


閣下好像比我還激動..., 已經請裁罰單位處理, 後續也會繼續走流程, 謝謝支持!
感謝你前面"寶貴"的意見!
stan0082 wrote:
閣下好像比我還激動....(恕刪)


你知道我為什麼會這麼說嗎?

因為每次檔在路上小擦撞

兩個爭的你死我活

不懂前車有違規~檢舉就好了

有人還會拍玻璃怎樣的~

我都會想說~你有要揍他嗎?

揍下去才能告傷害麻!也不是阿

沒有你們到底檔在路中間幹嘛!

你爭取沒有錯~

但是不覺得這真的是小事嗎~更何況你後照鏡又沒斷裂吧?

還是需要補漆?

有時候都被你們害到遲到了~超氣!

你這樣作~到底最後能給甚麼教訓

你要告的話也記得回文~

看法官判甚麼

一堆鍵盤手~爭贏了也吸收不到甚麼知識~用幻想的~

我要是警察!先開你們兩個妨礙交通
誰駕照是雞腿換的?

左轉專用道-需得配合雙白實線另輔以專用時相.

該影片的路口有左轉箭頭 有雙白線,沒有專用時相..看似符合左轉專用道.

但是 卻用的是三圓燈號誌,所以我說:雙白線不該劃那麼長(也許畫錯了),

如果是畫錯了雙白線長度,那麼這個路口就算有左轉箭頭的[指示標誌],那麼它也不是[左轉專用道].

*重點在:我說了雙白畫太長了..

yanyu_911 wrote:
誰駕照是雞腿換的?...(恕刪)


請不用自行理解好嗎?

設置規則您看的是哪條? 要不要完整PO出來?

我看的是: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七十六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 ,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
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哪裡有說要專用時相???

如果您依據的是自我理解(不一定正確),這樣所表達出來的只會被大家質疑駕照哪來的

另外,專用道都不一定要畫變化車道的雙白線了,何來短跟長的分別??

wvsslin wrote:
專用道都不一定要畫變化車道的雙白線了,何來短跟長的分別??)

要挑刺 也麻煩你做好功課....

yanyu_911 wrote:
要挑刺 也麻煩你做...(恕刪)


功課做了,就貼在上面,你要不要看仔細一點"得視需要"????

您的功課又做在哪?? 要專用時相的法條貼出來教導一下大家吧?

還是,您不會做功課,只會鍵盤鍵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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