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0110 wrote:
誰違規被檢舉誰就去繳...(恕刪)
不是吧…
我記得有台車在右側車道,
為了避開機車壓了幾次線,
沿路被你念得很開心啊!
該影片我還印象深刻啊!
別誤會,
您的檢舉我大部分都支持啦!
但人與人間該有更多體諒,
我不趕時間慢慢開,
能安全超車我就禮讓,
這不就跟走路聽到借過禮讓一樣平凡的一件事嗎!
c.c.0110 wrote:
想說我故慢慢開設計後車違規是吧?
你馬幫幫忙,要嘴也要有本事,就算看不清楚圖片內小貨車違規的地點是中投東路北上大里溪橋5.4K,光看圖片也只知道我開的路段是有分隔島區隔的慢車道,我本來是想PO底下這一段影像的,只是萬萬沒想到警察竟然會沒開單。
你還是可以嘴一下在限速40公里的匝道上我開40.2超速了,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