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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討論 - 機車後扶手黏圖釘

機車停車格全面收費
就不會有手X的移別人的車
因為他們會去停不收費的地方

Katong wrote:
照你這樣講,如果機...(恕刪)


政府有錢賺為什麼不要?
當然要啊
所以才造成現在這種情況

我不想再跟你爭
等你買新車出去停在外面被硬擠掉漆後你就知道了
名稱都重複 wrote:
在摩托車後扶手上黏圖釘防止別人移車、偷車這樣為什麼犯法
我的用意又不是故意造成別人受傷
目的是不要有人為了停自己的車而亂移別人的車而已


你就是故意要人受傷所以才會採取這種容易傷人手段
目的是一回事手段則是另一回事
將其綑綁等於這並不合理
因為傷人並不是唯一方式
而怕自身權益受損將他人安全視為兒戲也不是適當手段
這只是假借目的之合理化不正常行為降低自身罪惡感

這種思維就是標準的目的至上(只要個人認為正確)就可以不擇手段
就跟戀愛中理盲與政治上狂熱的意識形態者類似
只要我愛對方做什麼都是應該也都是對的
因為我"目的"是為對方好
將價值觀與標準全濃縮兩分與排除在外視為你個人單一準則為主
邏輯思維中忘了這是集體社會人且各有自由意志與其他同樣重要價值
並不是只有你的目的最重要就能將各種失當行為合理化
並藉此個人認為"合理"就可以凌駕於不特定眾人安全不合理之上

因此你的說詞中少了兩點
一.別人也就是公眾的價值
二.有人提到的比率原則
當然你可以想不到認為沒關係
但這些價值是存在於現在社會與制度中
他人至少多數也是如此看待與運作
也就是你犯個小錯侵犯到他人利益
社會制度並不會一槍就斃了你並視為常態
他要維護自身權益的目的也是很正確的
事實上要找正確目的當藉口那裏會有找不到的事發生?

私刑就是私刑報復就是報復這目的不叫正義行為也不正當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的意思就是一些正常維持和諧之社會普世價值
因為某些人私心利益極端與扭曲產生各種自我至上之利己價值
而這些相互不同甚至衝突之價值因個人本位主義使然堅持不下
所以國家就亂了

名稱都重複 wrote:
在摩托車後扶手上黏圖釘防止別人移車、偷車這樣為什麼犯法
我的用意又不是故意造成別人受傷
目的是不要有人為了停自己的車而亂移別人的車而已
...(恕刪)



因移車行為乃日常生活所常有之事,客觀上可預見有人因此而受傷

你放任這種行為的發生,就是刑法上的間接故意

已該當故意傷害罪之構成要件

你也無法主張正當防衛,因為違法性是法益之間的權衡,移車侵害你的法益甚微,你卻要人家付出受傷的代價,顯不均等

再者對方移你的機車如可能有民法或是道交管理條例的問題,但對方也僅須就此負責,並不負因此受傷之責

你的目的正常,但目的手段關聯性不法,確實會該當故意輕傷害罪

潛出水面 wrote:
因移車行為乃日常生活所常有之事

原來三寶移車是日常生活所常有之事,難怪台灣交通會這麼亂

一車一格有這麼困難嗎?不任意移動他人車輛及使用中柱有這麼困難嗎?
老子早就在把手上放暗器好幾年了,我在停車格停得好好的來移我的車幹嘛?
我花8萬多快9萬買的新車,才第三天就被人移動位子還躺在地上,對沒錯"躺在地上"
車身刮花了,後踏板歪了,後視鏡斷了,如果是你,才買三天你會很爽?

老子的機車就跟老婆一樣,你老婆或女朋友喜歡給人家摸一下或頂一下?

你要移車那也算了,把別人的車擠在一起方便你亂插,我不但無法上車,插了鑰匙連龍頭都無法擺正

我8點上班,7點多我就到公司附近找車位了,你來硬擠?

要車位不會早點到?不會自己去找?

今天如果你是開車,沒車位會去擠別人的車嗎?沒膽又沒錢不敢擠?

對機車是很便宜,小刮傷大家基本也就算了,但不要把隨意移動別人東西的壞習慣當做是理所當然

還有人說怕刮傷就不要騎出來,那請告知一下你甚麼時候會帶老婆女友出門,好來讓我摸一下

我從8年前買機車到現在沒移過別人的車
可以學 詐騙集團 放一個 錢包 瓷器 在座墊上 錢包還要外露 可以隱約看到有鈔票 搞得很神祕

如果那天 沒事幹 可以在旁邊盯著 哪個誰來碰 就趕緊跑出來 海撈一筆

或車上裝個 針孔攝影機 或 攝影機 有人移車 就貼上網 不然買個假攝影機擺著

買個偽裝 國軍放炸藥的箱子 或 養條惡犬
名稱都重複 wrote:
政府有錢賺為什麼不...(恕刪)


普世價值跟道德觀 對於某些人是不一樣

小時候老師有說 未經別人同意不得動用他人之物品

到現在 我連我老婆東西我都不會去動他 要動也會跟老婆說

我老婆是老師 他也不會去動我東西

我的機車 曾經停在停車格內 被人移出去停車格外(幹在心裡口難開)

這就是普世價值 這個教訓提醒我 別停第一格停車格

因為移動他人之車輛只要無損傷是無罪的

那時還被開張紅單 重點來了 舉證太難了 乖乖繳罰單

現在的我都停收費停車場 沒差那點錢 最起碼不會被人移來移去

我是不喜歡一干子打翻整船了 但是不得不說

當對自己有利時跟你說道德觀念 當無利時跟你說這是普世價值

啥是尊重 你要讓人尊重你相對的你也要去尊重別人

突然想到看過這場景

https://youtu.be/LUQJFArsjtc

這就是普世價值

dsp9999 wrote:
現在法律很奇怪.明...(恕刪)


你舉的例子不對

你舉的那個例子

屋主明明是勒住小偷直到警方來才放手

而且在他放手前,他很清楚小偷已經要被他勒死

簡單來說,他被定罪的重點在於,他明知道已經把人勒致昏迷

快要死了還不收手

就行為上來說

不能對比
如果在自己的車上塗大便我是沒意見,
但是黏圖釘就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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