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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變換車道(驟然變換車道這樣被開單合理嗎?)

小型車於90KM/H時,安全距離是45公尺。100KM/H時,安全距離是50公尺。

影片中兩車距離頂多兩段虛實線。依規定一段虛實線的距離是10公尺,所以了不起相距20公尺,也許15公尺。

切入別人車道,不是距離夠就好。距離當然都夠,不夠你也不敢切。兩車只要等速,相距1公尺切入也不會相撞。

問題是,你切入別人車道,只給後車15-20公尺安全距離,如果切入後突然因故急煞,或失控,或爆胎...等,你覺得後車能即時反應?

很多人都是一樣想法,只管切入的距離是否足夠(等速時不會無事),都不管是否符合安全距離(萬一前車有意外時)。

ChihHeng wrote:
就樓主影片中的狀況,前面那台車頂多只是"顧人怨"的等級
還沒到違規可以成案的地步,畢竟他有打方向燈
變換車道當下後方距離也夠,只是速度比樓主的慢,讓樓主車的間距被拉近
.....反倒是樓主若接近的太快要而撞上可能還會被反咬一條"未保持車距"~
歪腰...整個劃錯重點
你是T牌的車主
那其實還好.....
檢舉人如果這樣檢舉
他應該會成為台灣首富吧....開玩笑
劉小白 wrote:
感覺還好咧您的鏡頭...(恕刪)
很好的觀念
只可惜台灣不太重視
唯一能看到車距保持的路段在雪隧......
chaoban wrote:
小型車於90KM/H...(恕刪)

CloudJ wrote:

4.我承認這個變換車道真的沒有切得很好,不良示範,深感抱歉,會好好檢討自己的駕駛技巧。
(恕刪)


樓主,

光這句,就服了您

我們都會犯錯,沒問題。

只要我們知道就好了。

只有兩段虛實線?
你是不是只看到右上方的望遠鏡頭了@@?

chaoban wrote:
小型車於90KM/H...(恕刪)

CloudJ wrote:
第六公路大隊,國三南下56公里處。


感謝樓主情報分享

同樣是北部路段,只是差了是國1還是國3,

國道警察認定居然是有如天和海溝的差別,哈哈


開單認定差異這麼巨大,以後應該要宣導

"想守規矩的走國3,想亂開的走國1"

CloudJ wrote:
這樣違規變換車道,...(恕刪)


警察看完表示

罰單可能是你自己吞下來....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chaoban wrote:
今天你上來問,大家...(恕刪)


明天換前車上來問,大家會說他變換車道不當、方向燈無敵、被叭剛好...云云,等吃罰單。???

樓主以後車視角發文
但大家不是都還是在罵後車嗎?? 這邏輯是哪裡有問題??
後車問題比較大 這明明就很清楚!!!
請不要自以為是的以為 換個人問風向就會改變!!!
我是看左上方定格在7秒時,兩車相距2個實線和2個虛線=兩段虛實線=20公尺。
如果眼拙有誤請指正。


CloudJ wrote:
只有兩段虛實線?
你是不是只看到右上方的望遠鏡頭了@@?

chaoban wrote:
問題是,你切入別人車道,只給後車15-20公尺安全距離,如果切入後突然因故急煞,或失控,或爆胎...等,你覺得後車能即時反應?
很多人都是一樣想法,只管切入的距離是否足夠(等速時不會無事),都不管是否符合安全距離(萬一前車有意外時)。


chaoban大大覺得樓主安全距離不夠,

那下面這張照片怎麼辦?





而且重點是

某國道警察回覆-->"該車變換車道所保持之距離未達構成違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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