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_hans wrote:版上一堆魔人都強調...(恕刪) 我從來不會強調自己一定不違規,因為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百密總有一疏,吃芝麻總是會掉個燒餅....但若我真的違規被拍,被攔,被開單....那我也是鼻子摸摸去把單子繳一繳畢竟出來混的總是要還呀~考過駕照筆試,那就表示對這交通規則的認同呀~
Wirich001 wrote:如果說大家踴躍檢舉可以減少交通事故,少些人命傷亡這也就值了。可是我查了一下,雖然這兩年開始檢舉達人大肆動作,105年度的台北市交通傷亡人數並未減少反而有微微增加,那這到底是為哪樁? 為哪樁?? 當然是因為違規的人還是一直增加呀~檢舉違規會不會降低事故率,我不確定但是讓違反規定的駕駛付出點代價,這應該不算壞事吧~
這是一種沒當過總統不能說總統做不好的概念嗎?XD人非聖賢~誰能無過?犯錯被檢舉其實不算什麼~重要的是~如果犯錯是事實被檢舉後是用什麼樣的心態面對?1.怪檢舉人2.怪自己就這麼簡單囉~檢舉人自己有沒有違規與你何干呢?會因為檢舉人的違規就讓你的違規變不是違規了嗎?fayalabdanny wrote:檢舉他人違規我贊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