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56011 wrote:
如果沒閃直接煞,但煞不住撞上駕駛座,對方受傷,事主被告過失傷害
如果沒重煞閃到對向,對向又剛好沒注意或者車速煞不住,對向跟事主雙方都受傷
..(恕刪)
如果沒閃直接撞(純突發),事件很單純,行車紀錄器或煞車痕或撞擊力等,都可以判斷是否能防範。
如果閃到對面,就開始複雜:
例如本案,對向若是快一點,無論是任何車種,或是行人不管是不是違規,樓主就要負全責。
因為是閃車造成的? 很抱歉,那就不只看現在的討論,就要回溯到我之前提的三個駕駛人的責任,不是都無法避免。
基本上,就是不想檢討樓主的本身駕駛行為,才刻意限定在"突發狀況"。
所以重煞不是問題,閃才是問題重點。
至於這是人的本能,是的,完全不錯!
就像所有的駕駛規定與習慣,不是靠本能,除非是用雞腿換的,是靠不斷的訓練及自我提醒,而養成的安全駕駛習慣。
若是本能就是對的,也不會宣導,也無須教育,也無須糾正。
要說這事故,就是三位駕駛都靠本能操作一個具有致命傷害的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