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 省道 在大縣市或北中南三大縣市各設一個點;
私家轎車,由大型貨車運輸跨縣市! 人可以坐在上層,隨車運送。
目的減少車數,多陪家人互動,cc數降低省稅,安全!
杯子蛋糕70 wrote:
台灣每逢佳節高速公...(恕刪)
杯子蛋糕70 wrote:
1.高速公路依然實施高乘載
2.規定從閘道匯入車輛,沒達到60km/h就駛入慢車道開罰(同理,未達80駛入中線也重罰,內線當然也是)
3.沿線固定式測速照相拍未達最低速限車輛(內線100,中線80,內線60)尤其上坡路段派警力加強取締
4.使用完超車道有安全距離卻未回中線者開放民眾檢舉(判定是否開罰還是警察)
5.錯過交流道插隊者抓到直接禁止上國道一個月,視情況判定是否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如跨越槽化線)
6.內線龜車得連續開罰,每分鐘罰5500(就算開90,一分鐘也跑了1.5km)
完全錯誤,
如果四台龜車時速80並行擋住所有車道,
那麼最後整條高速公路的車子時速都會只有80,但是不會更低。
反之,
假設車多時,
就算大家都儘量開110,
只要有幾台車想開115,見縫就鑽,
最後大家都會塞車時速60以下。
在車多時,鑽車縫的傷害力比併行龜車還要大。
所以,
塞車豈是因為大家不想開快?
制止鑽車縫更重要。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杯子蛋糕70 wrote:
1.高速公路依然實施高乘載
2.規定從閘道匯入車輛,沒達到60km/h就駛入慢車道開罰(同理,未達80駛入中線也重罰,內線當然也是)
3.沿線固定式測速照相拍未達最低速限車輛(內線100,中線80,內線60)尤其上坡路段派警力加強取締
4.使用完超車道有安全距離卻未回中線者開放民眾檢舉(判定是否開罰還是警察)
5.錯過交流道插隊者抓到直接禁止上國道一個月,視情況判定是否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如跨越槽化線)
6.內線龜車得連續開罰,每分鐘罰5500(就算開90,一分鐘也跑了1.5km)
#2 開罰依據在哪裡? 要花大錢每個閘道設照相機? 還是每個閘道都派警察架三角架?
#3 固定是照相機可以這樣設定? 還是你要發明一個?
#4 所以要投入多少警力來抓?
#5 如何判定他是錯過交流道? 還是單純一點插隊者就罰?!
#6 同4 慣老闆4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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