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_hans wrote:
那麼愛檢舉怎麼不去當警察??
警察整天都光判讀這些檢舉是否成立就夠了,其它事都不用做。
應該要修法如果檢舉不成立,也開個浮濫檢舉的罰單,
就跟誣告是同樣道理。...(恕刪)
對阿
警察整天都光判讀這些檢舉是否成立就夠了其它事都不用做
這樣月領六七八萬
實在太辛苦了
沒錯
浮濫檢舉就是誣告
違規車主可提起告訴
最後再國賠求償
maxsanta wrote:
樓主應該自送一張檢舉自己的......... 違停機車等停區大笑
參考 汽車停等紅燈時 不得佔用機車停等區 以免受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