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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警察局說這件檢舉不成立...?!

一直這樣監視別人有沒有乖乖開車,
好累喔!
想必各位聖人上班八小時,
連尿尿都不會去吧。
直接將案號、處理結果及疑問轉至警政署信箱,即可知道處理是否合理,那些成天酸檢舉人的人那麼期望自己的親朋好友有一天被違規垃圾害到死殘是他家的事,不需要跟這些講太多。

愛情玉手 wrote:
一直這樣監視別人有沒有乖乖開車,
好累喔!


的確是蠻累的,因為台灣違規一大票呀,哈哈

一個交流道,就一堆插隊車都不排隊,從槽化線前才要插進去,呵呵

不過當接到警察回覆"開單舉發"時,就突然不會累了:P

愛情玉手 wrote:
一直這樣監視別人有...(恕刪)



為什麼違法的事情會跟自己私人工作的事情拿來類比呢??
蠻有趣的...
假使我上班途中協助警察逮捕現行犯
也會這樣說我嗎??

papasi wrote:
碰到營業車應該很難...(恕刪)


我成功檢舉過兩次計程車,都是不打燈突然45度角轉到我這道,差點撞到,然後我急煞,收到回信都是已按規定開單

duke_nacho wrote:
為什麼違法的事情會...(恕刪)

其實大大你不用這麼生氣,
我只是比喻。
人民生活在這個國家本來就應該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
而你人在公司上班,不就是應該只能做上班該做的事嗎?
尿尿應該不是上班該做的事吧?
但公司是有人性的,
知道人一定會要尿尿,
就也不會計較你尿尿浪費掉多少上班的時間囉!
你說對嗎?

愛情玉手 wrote:
其實大大你不用這麼生氣,


我只看到他覺得蠻有趣的,並不覺得他生氣,呵呵,別擔心 :P
愛情玉手 wrote:
尿尿應該不是上班該做的事吧?

很好奇一件事
上班八小時裡應該只做公司的事情
不知道有沒有人敢利用中午時間吃飯的?
吃飯也應該不是上班該做的事吧?
我們要體諒老闆的苦處
錢真的很難賺

愛情玉手 wrote:
人民生活在這個國家本來就應該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

這麼剛好
勞動基準法裡有一條規定
勞工連續工作四小時
得休息30分鐘
那是不是應該也要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
只是單純討論法律
愛大可不要生氣哦
說職業駕駛沒賺多少錢通融一下,請問是除了職業駕駛的用路人都是出來遊玩不用賺錢才用路嗎??就是因為不用賺錢才騎機車嗎

曉得 wrote:
很好奇一件事上班八...(恕刪)

這時候就需要小幫手囉,
幫忙老闆監督有沒有人"累計"休息時間超過法律規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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