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uso wrote:
我認為我是連續性我...(恕刪)
只要樓主在開始迴轉前確實是在最內側車道,基本上就應該是前後車關係沒有錯
即使是在車道線範圍內稍微偏右,但還是算在同一車道
行駛規則本來就是這樣,假如我前面一台車要迴轉,而我是要左轉,前車因為怕轉不過去所以往比較前面準備迴轉
即使這樣,我在後面也不可能確定前車是要左轉或迴轉,這時候本來就是要等前車開始轉彎後,在後面依序跟著走
假如前車是迴轉,那等他轉向180度後,我再從他後面過
我在後面是要直行,也是要等前車離開車道後再直行
同車道超車撞上前車,就是後車的錯
一堆平常鑽車習慣的卻都覺得這是合理的
試問,如果今天在機車可以直接左/迴轉的路口,一台機車在路口準備轉彎,後面一台汽車不確定前方動向,只看到前方的縫夠超車過去,然後在超車時撞上去
或是機車在前方要迴轉,後面汽車想左轉,在這時超車左轉然後撞上迴轉機車
這樣還會認為前方機車有肇責嗎? 會覺得前方機車一邊轉彎還要一邊注意後面有沒有人要超車?
P.S:
但如果樓主為了迴轉而向右偏離內側車道太多,這樣確實需負擔一些責任
kurodog wrote:
對向來的車子 應該是撞到車子的右側吧
還是我左右不分???...

你有事嗎?
弄清楚事情在討論司法改革吧...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5227641&p=1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