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修法了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16135目前大部份路肩都有黃牌提醒與紅牌限出口標示所以其它開放路段等同多一個車道意思就是說換車道是合法的, 違法的部份就是超速與右側超車現在只剩幾個小問題, 不違規就沒事:一是有些開放路段沒有黃紅牌提醒. 但仍受到 500 公尺限制.二開放路肩終點與外線仍差一點三是塞車時欲直行車在路肩無法切回外線時, 理應順勢下交流道, 避免阻塞車流.前面兩個需要大家多向高公局反應改善. 第三個就看個人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