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成兩派,兩派都可以說對也都不對。
支持"超車"先決的一派罵基於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的自私、駕照怎麼考的、時速表不能當依據...,其實這些也都是自打嘴巴的描述,佔據內側車道的是自私行為但自己超速就不是自私?
考駕照時有說可以超速嗎?那怎麼考駕照的?
時速表不能當依據,可是法律就是規定這樣(車廠的表必須高於實際時速,而且政府也沒有規範要定期校驗時速表),更何況你認為你還沒超過照相速度但如何證明?如果因此而得到國家認證(罰單)你要幫忙繳嗎?
而且很多"超車"先決的都無限上綱,有時候在超車時(中線車道有車)會遇到後面超級快的(車上有GPS,GPS顯示已經是法規時速上限了)猛按喇叭或閃大燈,問題是我也正在超車,怎麼讓?
支持"時速"先決的一派,說實話,雖然基於目前國內法規並無不法(反而是超速的比較理虧),但是,為了大家好,中線道沒有車就回到中線道,後方有車要超車就讓一下,前面已經有很多網友解釋過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內側其實比較危險)。
除非訂法律的人突然想到要把法條訂清楚而不是模擬兩可的描述,在這之前,這種文會一直存在,尤其是現在的政客無良教育導致很多人只有0或1(不是自己的朋友就是敵人)。
清音俗世留
紛爭幾時休
誰能破名利
太虛任遨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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