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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官方宣布2/10起台灣暫停服務(新增官方對交通部的回應)


richard_huangtw wrote:
老師 補習班要繳稅...(恕刪)


你是來插科打諢的嗎?
我說的是UBER公司不是司機
難道在你心中家教跟年收近億的公司是同一個等級?
有人逃漏稅不會構成你逃漏稅的正當理由
就像你闖紅燈被抓到
不能用你前面那一台闖紅燈沒被抓當做申訴理由

richard_huangtw wrote:
要良民證嗎? ...(恕刪)


計程車司機不只要考職業駕照
還有計程車營業登記證
在資格上還是要審查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7條(營業小客車駕駛人之消極資格)【相關處分】第2項、第3項~§67
  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在執業期中,犯前項所列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或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交付感訓處分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處罪刑或交付感訓處分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計程車駕駛人,在執業期中,犯竊盜、詐欺、贓物、妨害自由或刑法第二百三十條至第二百三十六條各罪之一,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後,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其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廢止其執業登記,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計程車駕駛人,受前二項吊扣執業登記證之處分,未將執業登記證送交發證警察機關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違反前條及本條規定,應廢止其執業登記或吊扣其執業登記證者,由警察機關處罰,不適用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經廢止執業登記者,其執業登記證由警察機關收繳之。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資格、執業登記、測驗、執業前、在職講習與講習費用收取、登記證核發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定之。


也許
這些資格不如良民證嚴謹
但是
要求良民證來求職
有可能觸犯就服法的就業歧視

我沒有胸部 wrote:
政治問題?UBER...(恕刪)




如果你還是只看到【納稅】的問題、可見交通部的做法成功了。

財政部長許虞哲16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台北國稅局在掌握Uber相關資金和金流後,已經開出補稅單,也希望未來營業稅法修正後,這些跨境電商都能夠辦理登記,合法誠實納稅。許虞哲說:『(原音)其實它有繳稅,不是沒有繳稅,只是繳得不夠多而已,我們也發了補稅單給他們,未來等營業稅法修正以後,就能讓所有跨境電商能夠辦登記是最好,而且我們登記盡量簡便一點,簡易登記,讓外商能夠合法辦理登記,合法誠實繳稅。

Uber現今在台掛『資訊服務業』只繳資訊服務業相關稅制。
你可以說它掛羊頭賣狗肉、掛資訊業但卻從事運輸業。
而Uber也表態願意繳更多的稅,但是要怎麼繳? 應該繳多少?
你要Uber去國稅局敲門、Hello 我要繳稅、但你卻不給它稅制依據。

財政部再把問題丟回給交通部
交通部作法更簡單了、你比照國內計程車的『納管』方式,稅制就有答案了。

Felix&Neko wrote:
如果你還是只看到【...(恕刪)


那可能是我的重點有落差讓您誤會
單純扯稅制這點不完全公平
別的不論
計程車司機到底繳多少減免多少
就已經有公平上的爭議了

我唯一在乎的只是
如果計程車有"司機的執業要求"與"車行的公司管理"
UBER就應該一樣的標準去要求與管理


8859K wrote:
醫師, 律師, 會計師都有專業素養的.
計程車司機的專業素養在哪裡? 開車比較快? 比較會違規? 急剎急停很厲害? 抽煙嚼檳榔?
車子專買最便宜不安全的?
我想一般人都同意計程車司機開車其實比一般人危險.
政府拿出罰Uber十分之一的魄力來改善小黃素質就好了, 擺在那裡爛那麼久了.


說的好!!

正如警察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可是現行我國職業駕駛人罰則有比較重嗎?

反舉~闖紅燈~違規停車,跨越雙黃線行駛逆向等等,甚至於嚴重酒駕上路,
罰則全跟一般小轎車駕駛人有什麼差異?一點都沒差!!

(ps:除了大客車罰則較高)小黃違規停車900害大家交通受影響,覺得會痛會癢嗎?

那何需職業駕駛?交通部連這方面的管理機制都爛到入根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那可能是我的重點有...(恕刪)




這裡先跟你說聲抱歉,沒有要冒犯的意思、大家聊聊天。
我不是U粉、也不特別厭惡小黃。

所以我起頭就說【納稅】、【納保】是假議題
是刻意營造出來的政治問題。
你說的沒錯、Uber有意來台經營『運輸業』就必須遵守台灣的規矩。
但背後的問題、如果依造台灣現行『納管』計程車的方式
Uber還有需要進來嗎?
Uber成立車行、繼續在台經營已經飽和的計程車業?
為何不是品嘗Uber這套系統帶來的優點、進而活化交通運輸。

利用app媒合乘客與司機
是不是就可減少鬼之切入、造成的交通事故。
是不是可以減少佔用道路、造成的交通堵塞。
是不是就可以減少路上遶行、造成燃油的浪費。

利用乘客與司機的雙向評分機制
是不是就可以提高惡劣司機的汰除機制及乘客的搭乘。
是不是就可以顛覆國人對『駕駛』職業的印象。
是不是就可以提升駕駛對自己職業的尊重。

利用浮動及GPS的計價方式
是不是可以讓乘客知道、供需失衡時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是不是可以讓乘客避免對路況的不熟悉、而被加收費用。
是不是可以讓外國乘客因為語言不通、司機也知道乘客的目的地。


這也不正是Uber這套系統帶進來的
或許有些人認為這不是創新,台灣也有【呼叫小黃及台灣大車隊app】
但如果夠方便、人性化,為何在台沒有發酵?

Uber錯估了台灣在地民情。
Uber錯估了計程車業在台灣是特許行業。
Uber錯估了計程車業在台灣屬於比較弱勢的基層。

儘管Uber將在今晚12點後暫停服務,已經是不爭事實。
但難過的是聽到計程車業指責Uber搶食了四年多、夠了。

不禁想問,這四年來國內的計程車業做了什麼調整及改變?
難道就依附在政府的保護之下求生存?
明天 2017/02/10

號召500名非法白牌司機,不只在交通部前靜坐、喊口號,還要親手把陳情書交給賀陳旦,也會繞行交通部周遭道路,從仁愛路一路到杭州南路,再從信義路繞回圓環

原來非法也能抗議

那是不是賣毒品的也能抗議警察機關打壓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c2880 wrote:
正如警察如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可是現行我國職業駕駛人罰則有比較重嗎?(恕刪)

違規跟違法是不一樣的。
交通違規的罰則的確是沒有差別,但是你知道職業駕駛人只要撞傷人甚至撞死人,就是用業務過失移送跟起訴嗎?
那些違規的職業駕駛並不會想到,違規就是在提高自己因為肇事而被以業務過失起訴跟判刑的風險,沒有遇到過的當然不會怕。
其實絕大部分的小黃爭議
其實應該是台灣的社會問題
舉例來說
T牌太大量了
所以人們總是看到三寶大量的是T牌
但是
這個還是應該回到分子分母來統計
T牌銷量本來就三分之一以上了
他的三寶量也就應該會在三分之一以上
更何況
小黃因為車色
他會是比T牌更醒目的焦點

當然小黃有更多致命的缺失
諸如你說的問題的根源
更是這些年來台灣社會的最大問題
政府施政與代議效率的怠惰

從以前的靠行計程車開放之後的管理不當
小黃無限繁殖導致競爭太大
道安管理不當
路政不敢限制停靠區
當然就導致鬼之切入等等問題

還有一部分更是跟消費者有關
你上車聞到煙味是就憋著還是立刻說不坐了
我也遇過計程車司機在抱怨說
客人會挑車所以不得不換新車
換新車都願意了
如果大家真的去抵制吸菸車會沒有效果?

消費者本身漠不關心自己的權益
卻期待一個口號新穎的違法組織
愛之欲其生
恨之欲其死
但是對於最基本的法律規範視為無物
這樣的社會才真的不會進步




我沒有胸部 wrote:
還有一部分更是跟消費者有關
你上車聞到煙味是就憋著還是立刻說不坐了
我也遇過計程車司機在抱怨說
客人會挑車所以不得不換新車
換新車都願意了
如果大家真的去抵制吸菸車會沒有效果?
...(恕刪)


有些是乘客吸的......

有些是乘客吸的......

有些是乘客吸的......

司機頂多說一下...也不可能趕財神爺下車阿....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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