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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中華民國交通部公路總局~出招了~

小第愚鈍
檢舉交通違規 噪音之類
不是很久之前就要附姓名 電話(手機) 有的還要復地址 身分證字號

打連1999陳情 都要報姓名 跟電話了 如果要公文回覆 還要給地址



挺一個!社會就是需要像你這樣的,才能有規矩....

allencew wrote:
對那些改車燈亮瞎別...(恕刪)


看過那種方向燈改藍色或綠色,晚上根本看不到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樓主真是浪費社會資源...



發文確認: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按這裡檢視討論區規則
藍色蟾蜍跟藍蛆 = 最大的在野黨..
管他具不具名
我也是會持續下去
坐在副駕駛座就是手機拿著
看到翹管、藍色方向燈、藍色綠色煞車燈
視線良好開前後霧燈的
有時路上就可以完成整個檢舉流程了
我檢舉國到汽車下交流道雙白線插隊.也是被駁回.說要有連續畫面影片.我是只有拍單張照片車子剛好停在雙白線上面





allencew wrote:
對那些改車燈亮瞎別...(恕刪)


等你改天遇到那種改顏色改到白天都看不到的
你就知道

真懷疑那些人到底懂不懂人家規定顏色是幹馬用的

改顏色還沒關西
笑死人

這種已經妨礙到行車安全了還沒關西
這次改版簡直是濫到翻濫到底
CCL wrote: 要檢舉就大方一點, 姓名地址電話都提供一下, 
我連身份證號都打上去了咧

檢舉就檢舉,幹嘛要畏畏縮縮,直接提供姓名、住址、電話、身分證字號,有何不可?

看了這棟樓,真的覺得很多人駕照是買來的(或許是根本沒駕照?)
連車燈不能亂改都不知道

DESIGN 777 wrote:
最討厭蹺排氣管的 ...(恕刪)


有些重機不用改直接翹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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