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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的日常 進擊的三寶

受害惹? 驗傷單咧?

法律上的受害是這樣定義的嗎

倒是妨害秘密罪那條會成立的耶

倒底誰是受害者, 誰才是加害者呢

a901922001 wrote:
計程車內車道右轉跨...(恕刪)


新北日常

一路響叮噹 wrote:
其他的你都檢舉了~...(恕刪)


你可以教教大家如何自己檢舉自己嗎?

tofuskin wrote:
如果我是車主被你檢舉成功

我會反過頭告你刑事的妨害秘密...(恕刪)


你要不要po 條文出來,然後大家研究研究如何成立?
a901922001 wrote:
計程車內車道右轉跨越...(恕刪)

硬扯國道議題真的多了
有空長按喇叭不如適時煞車減速或加速繞開
回家再截圖檢舉即可
這種EQ生活在新北市真的辛苦了
然後希望樓主有配隨身鏡頭這最重要
如果有到中南部出遊奉勸別把習慣帶去


a901922001 wrote:
還是要禁行機車 禁止重機上國道(恕刪)


我是支持重機上國道,前提是學國外的全套,不是半套,換言之,取消台灣"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國外沒這套,取消"死傷者為大",國外沒這套,違規死傷是應該,沒死再陪對方損失,重機保險依危險度及可能造成的財損,提高保費,肇事後能負責。

重機朋友能學及促成國外的全套制度,您多一票,但只是享有權利,沒有義務,那就別談。

另外教一個國外駕權的法律精神觀念,駕權是Privilege,特權,不是Rights, 權利,也就不是每人都應有,是依法規條件,達標的才有特權,所以先達標再說吧。

全套不是半套,是特權不是權利。

重機不同汽車,因為在國道,死亡率更高,我不在乎別人冒險,我在乎不要成為不負責任的受害者。

tofuskin wrote:
如果我是車主被你檢...(恕刪)

這狀況能用在防害祕密罪?
那01檢舉人不就很多都會有防害祕密罪?
如果我是樓主,就減速讓計乘車過
再檢舉計乘車~~~
很多計乘車是社會交通亂像的主角
我還看過重機在快速道路上表演 拳擊 的, 以後也許就可以整個國道都是我的拳擊場了. (P.S. 沒檢舉)


一路響叮噹 wrote:
你壓到兼跨越槽化線...(恕刪)


deepbluer.tw wrote:
整個國道都是我的...(恕刪)


暈 ~ 原本單純幾個檢舉案 搞得

嚴以待人.,寬以待己!!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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