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兒 wrote:汽車道?我記得台灣只有快車道跟慢車道吧?最多來個快車道標禁行機車<<您在說這種嗎?不是就鼻子摸摸吧,機車是有行駛快車道的路權的。 (恕刪) 好個不認識字又沒衛生的.自己都說了快車道禁行機車了.還敢說機車能走快車道?現在只有5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行使快車道和不用二段式左轉!
夕叢霧香 wrote:好個不認識字又沒...(恕刪) 並不是每一條『快車道』都有『禁行機車』的油漆喔。請看清楚!機車(就算是50CC)也有行駛無『禁行機車』標示的快車道的路權!然後。嘴巴請放乾淨點!(到底誰不認識字?)
騎車的人在開車人的違規前也自己想想看自己是否有:1. 逆向行駛 (尤其是馬路上車多,不耐久候...以及在單行道的小巷道時)2. 機車停汽車停車格 (也是挺多的)3. 機車停在紅黃線 (別跟我說沒有...路上一大堆)...4. 機車在雙黃線違規迴轉...5. 自創式兩段式轉彎 (經由行人斑馬線到要轉彎的地方)...6. 轉彎不打方向燈 (這種人更多)...如果你都沒有上述違規再來指責別人也不遲...
如果對方沒主動移車,可能是沒看到吧,妳可以敲車窗,或是在車主的視線內比一下,請他移一下,應該都會移車,不需要這麼辛苦,小弟當過移車的人,也當過請人移車的人,騎車抱怨開車,開車抱怨騎車多半都會有這種事情溝通一下就好了不需要自己辛苦在那邊般!甚至您如果請車主幫忙搬摩托車相信有的人也是願意的
DAVID_HUANG0612 wrote:騎車的人在開車人的違...(恕刪) 要列汽車..機車..違規都可以列出一大串..你列的還太少了..互相指責違規實沒什麼意義這篇的重點應該是多注意週遭是否有影響到人有的話主動移一下位置..大家早就見違規成自然主動讓一下大部份人也不會說什麼
之前在南京東路跟敦化北路的環亞百貨前,也是遇到一堆排班計程車擋住機車斜坡停車區(真是史上最白癡的設計),我已經戴好安全帽,車子發動要滑下來了,那輛計程車還動也不動(司機還一直看我)當然,無路可退又加上斜坡下來的重力加速度,就擦撞到這輛Sentra 180小黃了,司機下來開罵,我當然也火了,大聲痛罵他一頓「違規停車檔到路還不讓,害我的車撞到還敢在這裡嗆聲?」他當然只好摸摸鼻子開走,他的排班?當然不用排了。
癥結在那裏?就是停車的規劃有問題. 機車和汽車的動線,是擠在一起的.1. 汽車是開出停車格的,機車是牽出停車格的. 兩者進出停車格的方式不同,夾雜在一起, 表面上路權共享,實則危機重重.(1) 汽車進出停車格是打燈, 倒車 , 行經後方的車輛看的到, 機車是倒退推出來, 通過的輛看不到,(2)如果機車後方的停車格有汽車停放,推機車的人也看不到後方有沒有來車.而且為了排水, 道路兩邊都比較低, 要推出要多花些力氣, 這樣突然推出會讓後車閃避不及.(3) 路邊很多排水溝蓋, 機車格若劃在上面, 機車的腳架常常會卡在洞內,拉不出來, 汽車沒問題啊!(4) 公車也經常要靠邊, 和機車進出的動線也會交叉在一起,增加危險.2. 如果機車是停在地勢高一點的騎樓或人行道上,進出一 定是經由兩旁的巷道, 那經過的車輛比較能提高警覺.知道巷道會有車輛出沒, 不會像行經有停車格的道路, 一台汽車後方,突然冒出一台機車. 險象環生.汽車通常也不會停在巷道口堵路, 和機車的動線可以分開.(1)只要規定,機車上人行道,顧及行人的安全, 就必需要推車 . 而且目前台北市比較寬的馬路, 人行道上還是有機車停車格.這其實是一種折衷. 機車彎和以前台北市的公車彎設計是一樣, 這樣設置是有問題的, . 公車彎現在不都拆光了!3. 機車彎其實是佔用了人行道的空間,並不是創造出新的空間. 而且為了機車進出,還必需塗銷外面很多的汽車停車格. 除了視覺上看來整齊, 在空間利用上不如直接在人行道上劃格子. 這樣, 原機車彎的空間能停機車,外面的路邊還可以停汽車, 二者進出的動線不會交會 , 安全而且增加停車位.台灣不缺法令, 缺的是不執法,只要執法, 機車停在人行道上還是可以整齊而且安全.不執法,設了機車彎,還是有一堆車併排在機車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