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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ARTC獨家壟斷怪像

彈性改為可在國外)依台灣國內標準,審驗後合格再行檢附文書,連同進口汽機車回國直接監理站領牌

這是搞笑的嗎?
可以翻譯翻譯嗎?

現在有些生產地是在印度或是東南亞國家之類的.
引進台灣不是就符合台灣的法規才可以領牌嗎?

還是希望可以依印度的排放標準可以在台灣領牌?
有人看得懂發文的邏輯嗎?
以附議,能買能進就要能上路
就好比說汽機車改裝是違法的,卻能販賣改裝品沒事,那違法的東西為什麼能賣?去禁改裝品不會﹏

johnny840831 wrote:
已連署附議,真的該...(恕刪)


進口日本核災區農產品就打算用人家的檢驗報告做數,怎麼日本進口機車不比照辦理?
我也已經附議 大家加油阿
可以的話 讓車降價 讓更多人開心
sunnyup wrote:
公共政策平台:(修改進口車輛審驗辦法,避免壟斷舞弊)

+1
sunnyup wrote:
聯結附議就有機會讓汽...(恕刪)

已附議
sunnyup wrote:
修改進口車輛審驗辦法...(恕刪)


把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調出來;修?怎麼修?講清楚吧?
不要說鬧了幾十天?才說是誤會一場?

已覆議~

國產車商跟政府的吃象太難看了,利用環保和驗車制度與藉口,強迫台灣消費者要支持自家人的爛東西,誇張的是價格還賣的比國外貴,ARTC一廢除,黑心國產車商都該倒了
附議

ARTC這種保護措施根本可有可無

台灣的車商擺明就是把台灣人當盤子在削

給個爛東西還要你含淚相忍為國

爭氣點好嗎? 要像韓國人一樣支持國貨就先把好東西給國人啊
exceedmark wrote:
把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恕刪)


已經寫明非常清楚,依台灣現行要求標準,在國外比照審驗,而審驗單位由每年都編列預算的諸公考察認定後公告,重點在我可以先驗能過才買進來。

其實應該是這型號車輛,例如 CB400好了,通過台灣審驗要求標準,同款式樣通通可進,免再驗才是最附和公平正義!
(人家生產國多少經驗歷史,同款式車輛會每台噪音/油耗/性能差異很大嗎?還驗怎樣 真是夠了)

現退一步要逐車驗OK,但為什麼不能我在國外驗,驗妥我才進啊。現法令讓人買來再賭能不能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搞到後來費用全轉價消費者,重點是這安全是有疑慮的,因為作弊啊。

P.S:ARTC還是一樣讓市場決定,有人覺得買回來再驗也可以啊,台灣人最有人情味了,以後去那也不用像現在排那麼久,而且自己人好說話

快要公升級囉~炊落去(別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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