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ceedmark wrote:
把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恕刪)
已經寫明非常清楚,依台灣現行要求標準,在國外比照審驗,而審驗單位由每年都編列預算的諸公考察認定後公告,重點在我可以先驗能過才買進來。
其實應該是這型號車輛,例如 CB400好了,通過台灣審驗要求標準,同款式樣通通可進,免再驗才是最附和公平正義!
(人家生產國多少經驗歷史,同款式車輛會每台噪音/油耗/性能差異很大嗎?還驗怎樣 真是夠了)
現退一步要逐車驗OK,但為什麼不能我在國外驗,驗妥我才進啊。現法令讓人買來再賭能不能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搞到後來費用全轉價消費者,重點是這安全是有疑慮的,因為作弊啊。
P.S:ARTC還是一樣讓市場決定,有人覺得買回來再驗也可以啊,台灣人最有人情味了,以後去那也不用像現在排那麼久,而且自己人好說話

快要公升級囉~炊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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