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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逼車,公然侮辱!

三寶-/-

轉彎應禮讓直行

正常這樣直行你要轉彎還叭人家

是我我也會瞪你

streetfighter wrote:
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恕刪)



要是我會慢下來,給他們先過
撞到機車,永遠都賠不完



影片太短,無法證明是你先超車,然後逼到機車

或是機車原本就在你右方,並不是機車在你後方


streetfighter wrote:
為避免不必要的糾紛...(恕刪)



有些人看到方向燈就好像飛蛾看到火一樣
不但不會慢下來,油門還會催下去

只能說路上多小心點
遇到這種人自己就放寬心,反正總有一天會有別人把他收走的...
樓主喇叭改的太大聲了,按喇叭可以輕按1聲(輕點一下)
這樣按法會讓人覺得帶著惡意,開車有時讓一下就沒事了。
為這樣的事生氣,如果在雙北市開車您會整天氣不完...
(第2聲喇叭不需要按的)
樓主的側鏡頭影片可以見到,在到達轉彎路口之前,機車已經在汽車右側。


這種情況就禮讓這台機車通過再靠右關門右轉就好,
開車已經比騎機車舒服很多了不差這兩秒。
按喇叭是要這台機車馬上停車等你先右轉嗎?

在台灣按喇叭就是要輸贏,遇到火氣較大的就很容易有紛爭。
先給樓主補血一下
首先,機車是同車道右側超車,本身是違規的,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要同車道超車本來就是要從左側!
除非說,樓主其實想超過機車但是只有平行、並沒有完全超越,這時候會有責任的,轉彎未注意周遭狀況

另外,本路段是一線道,樓主跟機車是前後車關係,哪裡來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變換車道跟左右轉匯入橫向車道的時候,才有跟隔壁車道、跟橫向來車有轉彎直行車的關係,一知半解真的很可怕...

這個時候應該是機車要讓汽車過、或從左方超車,竟然還有人護航說樓主錯,我也真的是醉了
讓守規矩打燈的汽車趕快過,前面淨空了自己再油門一催,這才叫互相禮讓!



問過了,這種路口沒有直行車或是轉彎車的分別,雙方都要注意,撞到也沒有標準答案判斷肇責,只能依當時撞擊點跟相對位置來進行判斷,甚至還要看多路口的相對位置是否對稱。
交通大隊的說法,給各位參考!

a1277034 wrote:
你知不知道"機車"同...(恕刪)

按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罰則適用汽車
同車道當然可以超車,但是請從左側超車,但是機車誰在左側超車的,也沒人會檢舉這個吧
樓主的喇叭有點多餘了,要右轉關的不夠緊就摸摸鼻子等機車過,撞到你吃虧比較多
要嘛就關門。不然就是等機車過再轉。

搞不懂,你是叭什麼叭?

取暖失敗。

你打右轉燈靠右關門

機車才有空間左側超車

要右轉又不靠右,

機車想從左邊超又是雙黃線

一堆鍵盤車手一直瞎扯左側超車

是有空間左側超車逆

真的左側超車那才是逆向超車








我想樓主還是不要開車的好

八顆鏡頭不是八顆氣囊

並不能救你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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