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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成了有錢人的? 是否應推動保險理賠上限!!

自己不想花錢買保險保護自己
想上路卻要把責任推給別人?

大眾交通工具歡迎你
在目前這種「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以及「雙方自負其責而非肇責大的一方全吞」的情況存在下,樓主的提議確實有存在的需要,別說撞超跑,光是機車跟一般車相撞,機車就算有理,也還是大虧。
理賠上限天花板?怕毀了肇事者的一生?
那撞死人理賠要不要也定個天花板?

(產險廣告詞:根據調查,車禍致死和解金額平均500萬以上...)
怎麼看都覺得樓主發言像是保險業護航...
如果真的怕撞到賠不起,第三責任險超額部分買多一點相對有保障一點
然後在車上貼一張明顯字條公告,[林北我超額買足一千萬,不怕死就來]
大概超跑車主看到腿都軟了。
不如推動 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超額 是必保的~然後降低保費~~ 這個比較容易~
cman4434 wrote:
『閃電霹靂車飆進花蓮...(恕刪)

hyp3 wrote:
自己不想花錢買保險保護自己
想上路卻要把責任推給別人?

大眾交通工具歡迎你


保險本來就該買, 但為了怕A到超跑, 就要把保額拉高到上千萬, 保費馬上增加, 民眾一定要隨有錢人起舞? 你買超跑來爽, 我就要增加保費避免你不爽?

brotherneilss wrote:
別超速,別隨意變換車道,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這樣你會撞到誰??
...(恕刪)


你不撞人,別人也有可能來撞你,不然怎會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出現?再來交通法規這多條,你敢保證自己完全沒有違反任何一條嗎?

其實超額險並不貴的,因為撞到超跑的機率也是很低,所以保險公司讓你用很低的保費投保高額的賠償。

當哪一天,台灣滿街都是超跑時,保費就很恐怖了

cman4434 wrote:
保險本來就該買, 但為了怕A到超跑, 就要把保額拉高到上千萬, 保費馬上增加, 民眾一定要隨有錢人起舞? 你買超跑來爽, 我就要增加保費避免你不爽?
我反倒認為是台灣司法要改革

採取因果關係判定方式, 單一違規方全賠

(包含任何後續連鎖損害)

責任分攤制只能用在因不只一個, 雙(多)因的情況

(例如: 兩(多)方都違規)

至於超跑, 理賠要多少, 就自由市場

cman4434 wrote:
馬路成了有錢人的遊戲場了, 他的車一部要幾千萬, 大家怕A到他, 都要閃的遠遠的, 整條路都變成他的了!! 應推動車損理賠上限制度, 訂在100~200萬, 一般人肇事修車夠用了!! 幾千萬對有錢人而言只是小錢, 但平民百姓不小心A到有錢人的玩具, 可能賺一輩子的錢都不夠還!! ...(恕刪)
我是覺得單純限定的話上限有點不合裡,又不是共產主義國家;不過就上面幾樓有提到,保費都有到一千萬的,上限至少也要一千萬才合理吧

定個一兩百萬,哪天有人看你不爽,存個兩百萬......(你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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