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如果是我第一時間一定立刻處理,想辦法把車弄出來。再者現場也沒警察也沒車主。
所以依照各位鄉民所言,應該是發生事故後,車主受到驚嚇,跑去公廁順便去運動,晚點再把車開出來。
再來,你以為那個立桿有多硬,他超軟的好嗎?慢慢開進去加上車高跟車底護板,根本不會有什麼痕跡。
看到第二張車頭照,前車輪胎璧上已經有很多泥巴,車頭前至少還有50-100cm的車輪痕跡。應該可以很清楚看得出來是車主開進去後又倒退了吧??如果是不小心開進去的,幹麻不整台移出來??
一堆酸民看到照片就玻璃心,一張照片不夠不會看第二張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