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lchao wrote:樓上大大說得沒錯,...(恕刪) 小弟保富邦的,還沒看過只保人不保財損的,汽機車都是,前輩請問您是保哪一間?汽車超額+財損1020萬,機車財損200萬。題外話,在台北每天一堆人鑽車縫,真的每個都有保財損?
有第三人就直接出險,不然幹麻花錢買保險我之前也是怕A到高級轎車 ,所以 機車也有買第三人 ,汽車第三人+超額1000萬= =" 不然滿街跑的高級轎車,除非對方完全肇責,不然你自已至少也要賠個二、三成。二、三成就夠小老百姓 吐血了。
Mr.SHADOW wrote:所以若有人並排車,...(恕刪) 沒人說違停是對的,你也不用這麼氣憤請看樓主第一段,賓士車主應該是沒違停學校門口有公告15:00~17:00可臨停,所以樓主要負全責沒錯啊你扯這麼遠這個事件有並排停車嗎?回文的哪一個說並排停車還是違停是對的?所以路邊紅、黃線公告可臨時停車時段是政府騙人的嗎?
黃線,你應該在車上或車旁,若有人趕你,你可以立即開走.紅線,管你有沒有在車上或車旁完全不能停ACCBCCCCC wrote:紅線是禁止停車沒錯....黃線是禁止臨時停車跟紅線禁止停車有什麼不一樣?按照字面上都是不能停車的意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