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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光客運惡意逼車意圖蓄意謀殺

Kao0911 wrote:
忠孝橋往三重方向下重...(恕刪)

我看你應該平常開車也是一副大車嘴臉
要人家讓你就是了
難道大車就不能讓小車一下?明明大車是從後面來
打方向就可以硬擠旁邊的小車?
然後又忽然左偏 是想害死誰?
明明可能是錯不大 變成錯的是他
這司機的EQ太糟糕 不適合當職業駕駛
根本也拿車上的乘客生命開玩笑
其實機車駕駛稍微讓一下就好了,別跟這種人過不去,不過話說這家客運駕駛素質有待提升,有次台北往宜蘭我要投零錢,不讓我投硬要我買票,那零錢箱是做假的嗎,還嗆聲。真是無言

Latios_JP wrote:
國光客運車號 647...(恕刪)


汽車路上隨機殺人事件
非常誇張,機車駕駛追上前欲理論居然還刻意用龐大的公車車身夾殺。

一定要把對方找出來懲處。非常惡質的開車方式。
如果是夜間視線不良,被逼車的機車,從車後繞到國光左方後,
經過國光車頭時,車頭又怎麼剛好偏過來了一點呢?
應該又是一個想離職的司機了!!
4:42秒
國光號要關門,在你前面的機車也放慢速度讓它關門,
只有你憑加速優勢硬想要鑽門縫
鑽不過去就.......
瞞者瞞不識,識者不能瞞.

我騎車在路上遇到公車巴士都會讓,
因為我讓的不是車子,是讓上面的一群乘客.

不過看你口氣這麼衝,應該把影片會送鑑定
就讓委員去評斷吧!!!


petro585 wrote:
看了第一段影片後,我覺得自己騎車硬擠才導致如此結果
馬路上大家各退一步不好嗎?
我昨天在新北某一山路跟公車會車也是一樣,我倒車又盡量靠山壁
要讓公車過,結果後面機車硬是要從兩車間隙衝過去,差一點與公車對撞。
這就是台灣多數機車族。


習慣就好,
不習慣也得習慣,
誰叫呆丸是開發中國家,
中國一堆城市都早就禁摩了。
標準的記者亂下標題
謀殺的定義先搞清楚

"構成謀殺罪的要素在不同法律體系中或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定義:
殺人的行為是有預謀的,行兇者在明知有關行為會使他人死亡仍然作出有關行為"

頂多就是惡意逼車
當然這種行為還是不能接受收的
打去客運公司應該就會有人處理

但為了流量下這種標題真的是...
JJ Ch wrote:
我看你應該平常開車也...(恕刪)


人家大車就是要擠你, 你不讓嗎?
用生命悍衛路權啊不就好棒棒?
蓄意謀殺...應該立馬去告...告到他脫褲子...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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