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前面是公車亭 你斜停公車近來不是要停得更外面 進而影響內車道車流再來地面也沒有劃斜停車格 不是人多就是對 只是剛好沒被抓更重要得是 車尾都超線 沒有不被抓的道理 法規樓上都有了就不多說個人覺得申訴是浪費時間 讓你更惱人 沒過讓你更煩當然很多人都覺得反正有申訴管道 那就試試看或是自以為有理 而不是那種模糊地帶這也是為啥需要那麼久時間等待 當然沒申訴成功肯定一推 只是沒上新聞與其浪費心力再申訴 還不如想想怎樣多賺錢少被罰錢
罰單成立之後,會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上面就有寫清楚是違反哪一條條款。如果覺得條款認定有疑慮,除了申訴裁決之外,也可以調請當地市議員協助,看是否有執法失當的疑慮。livesysoq wrote:地點在台中市崇德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