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直行車路權無限大???幫幫忙,你在路上開個時速300一路衝衝看啊~~~都甚麼年代了.... https://www.ptt.cc/bbs/car/M.1457566095.A.8A0.html主線撞支線,主線的人宣稱自己有路權....但因為超速加上撞死人,被法官打槍~~重點節錄:雖被害人亦疏未注意行經閃光紅燈之交岔路口時,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而通過該交岔路口,亦有過失。然路權觀念非屬絕對,未能以擁有路權者即可毋庸注意避免恪遵與侵害路權者發生車禍之注意義務,仍應視具體情節,憑以認定肇事責任歸屬及過失程度為何;尚難逕認擁有優先路權者於交通事故應負擔過失責任之情形下,皆屬肇事次因。
robin0222 wrote:因為不存在直行車VS...(恕刪) 瞭你意思了我一直把情境認定為 前車打算轉彎,而後車直行追撞前車所以省略了很多,而直接寫了直行車穩輸應該補為:『若前後車相同車道,前車欲轉向而後車(直行)追撞前車(轉彎),則後車(直行)穩輸』即使前車有疏失,頂多吃30%,後車則至少吃70%責任原文的部分我就不改了,留給別人看問題點補上我另外一個回覆的內容給大家參考『問題在於很多人沒搞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的對象到底是誰今天假設有(1)(2)(3)三線車道我(A)車,行駛於(2)車道欲切換車道至(3)車道此時在(2)車道,也就是我正後方有一輛B車我的右後方有一輛C車行駛於(3)車道此時我要禮讓的對象是C車而不是B車A與B車是同車道同向關係,不論A車是否想轉向若A、B發生追撞,B車至少吃70%A與C車是不同車道,所以才有A車是轉向車,C車是直行車的問題發生追撞A車最少吃70%同樣假設有(1)(2)(3)三線車道我(A)車,行駛於(1)車道於路口想無腦右轉,所以我會跨越(2)(3)車道此時在(2)車道與(3)車道都有車輛行駛中,也就是我右(或右後)方有一輛B、C車所以我B、C車都要讓,否則A車與任一其他車道車輛發生事故,最少都吃70%要先搞清楚應讓的對象』ps:修改錯字psps:再改錯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