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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人開車風格,順便問:很多人方向燈壞了嗎? 去修啊


ATB wrote:
建議修法,所有交通罰單罰款金額單位從台幣改由美金計價(增加富人條款,越有錢的人加倍重罰),駕照實行扣點制度,違反交通法規可扣點,點數扣完停照,同時開放給保險公司參考,被扣點數越多,保費越貴!違反交通規則照成他人死亡可用謀殺罪起訴(比如酒駕,轉彎未禮讓行人的!),該注意而未注意的醜習條文抹除!(摩托車闖紅燈被撞還要綠燈直行車賠償?憑什麼?)所有沒有紅綠燈的路口皆設置停止標誌,所有到路口的車輛必須停止三秒才能繼續前進,警察硬起來!只要有明確證據開罰成功的罰單,檢舉人跟警察都有績效信用可以抵稅或者兌換國民旅遊卡促進經濟!政府嚴格執法才能杜絕人民不守法的習慣!...(恕刪)

寫的真好
不過無能政府永遠不敢實施
因為這樣會沒選票囉
呵呵
太多車子的方向燈跟後視鏡是裝飾品

習慣了,麻痺了

在台灣開車,是在修行的...

RMIT.E.E. wrote:
檢舉就對了."大部分"台灣人的羞恥心是建立在罰單的多寡上

現在快速道路沒打方向燈罰金是原來的三倍($1800).非常之爽

平面一班道路我現在就懶得弄.但快速道路ex.台北的水源.新北台61.新北環快

沒打方向燈我一定會送檢舉

ps.快速道路不是只有高架才算.平面型的快速道路也是..(恕刪)

沒錯
檢舉就對了
說再多都沒用
甚麼勸導呼籲都沒用
罰單掛號寄到家裡最實際

takumax wrote:
個人認為解決此問題的最佳方式就是:全民一起來檢舉

我想大多數人還是不想收到罰單的

有些人就是貝戈戈,非得被處罰了才會學乖

我記得以前我家的小狗也是這樣

非得處罰牠,才會學乖

但是學會了之後,以後就很少犯錯了

這一點好像比人類還強

很多人酒駕被抓了很多次還是繼續酒駕

只要大家付出一點點時間心力

台灣的交通才有機會改善

就從各位的身邊做起

其實檢舉多了,動作熟練,很快就能完成一筆檢舉

很多人都喜歡日本,原因很多,例如乾淨

還有過馬路時比台灣安全,因為人家會裡讓

還有萬一出車禍導致傷亡,罰則與賠償都很重

久而久之,人民就比較會重視安全

以上~
附註:
(如果你喜歡違規,看到我的言論之後,很怕下次違規會被檢舉,而對我的發言感到不滿
請無需回覆來抗辯,也無需傳訊息給我,基本上我是不會看的,趕快改邪歸正比較好啦。)
...(恕刪)

說的真好
讚啦

罰不怕的原因就是罰款太低
台灣交通會爛成這樣
兩個原因
1不重罰
2不嚴抓
就這樣
沒了

沒錯
看到違規檢舉就對了
其他的說再多都沒用
甚麼發文貼網都沒用
愛違規的還是愛違規
你在這邊貼一萬篇一億篇都沒用

你檢舉他
罰單寄到他家裡
高速公路沒打方向燈罰3000
痛痛喔

平面道路紅線臨停罰300
沒在怕的啦
爽停囉
所以隨處可以見紅線違停啦

台灣不意外


說穿了、台灣人開車習慣不佳
其實從考照階段就已經養成
大家都在駕訓班練習、考試
上路怎麼可能養成良好的駕車習慣?

別說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很多人應該也不看照後鏡
大概看的同時、方向盤也打下去了
更誇張的還有方向盤打右、駕駛卻往左看

路邊暫停很多人也都不思考自己會不會造成行車困擾
兩線道硬是要停、也不願意多繞一下找個適當的地點
要是剛好線路上又有公車
那大家就來玩內切外、外切內
然後打結的塞車遊戲
外加上面不打方向燈的習慣
結果就是亂

貪快亂切車道
開車猶豫不決壓線開
內側車道要右轉
外側車道要左轉....
真的是罄竹難書

真的開車要養成良好習慣
要多思考一下自己的車在路上到底會佔多大空間? 跟前車要保持多少距離?
左右後方隨時注意來車、自己車子死角的地方要多加小心
要養成打方向燈跟看照後鏡的習慣
少一點疏忽跟自我中心、多一點為大家用路方便思考
彼此的惡性影響就會減低、大家開車效率就會更好
人民水準如此, 就那麼簡單.

平常開車上路規規矩矩的, 我這些人的父母親在養育的時候
也是規規矩矩, 以身作則.

我一直相信「孩子都是看著父母的背影長大的」, 能期望平常
在路上就是三寶的父母, 養育出來的小孩子長大能守規矩嗎?

另外, 地方環境也有關係, 當有人在一個紅燈不右轉會被後車
叭的地方長大的話, 他到任何地方也改不掉紅燈右轉的習慣,
因為紅燈右轉沒錯, 這件事是深植在他的基因裏的. 如果到
別的地方紅燈右轉被警察開單,還會上網po FB抱怨政府搶錢.

當外國人是在一個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的環境下長大, 就沒
辦法理解為什麼落後國家的人民都沒辦法遵守交通規則.

環境問題, 教養問題, 就這樣.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就是鬼島獨有的鬼法
鬼立委不修法, 鬼法官就依法照判
鬼立委誰選的, 你我
大家繼續當鬼
看到這個主題就想到之前檢舉的事情
小弟開著大型車,一台轎車不打方向燈快速切到我前面
然後又踩煞車停紅燈
影片寄到當地分局檢舉對方不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警察說"違規事實不明確,為避免爭議不予舉發"
然後我又寄信過去說"你們如果都這樣從輕發落,以後誰要遵守交通規則?
後來警察又扯什麼"無法測量變換車道之距離,故無法舉發"
總之,警察他們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有沒有打方向燈這種明顯的違規,他們也可以無視
那我也只能摸鼻子自認倒楣了
怒濤爆裂 wrote:
很多人覺得頭燈尾燈...(恕刪)
nick lin wrote:
台灣人不怕罰金只怕關,不然酒駕也不會一直發生

如果擔心關增加國家成本,學新加坡改鞭刑好了,省事省錢

有時真的覺得很有趣,台灣人到國外就可以乖乖遵守當地法規,但回到台灣怎麼原本的習性就又回來了...



台灣年輕人去某國打工度假,
還有人跟朋友討論(親眼所見)如何搭火車逃票,
羞恥心全無。
多數人出國遵守當地法規,
但仍有少數人賣弄小聰明沾沾自喜。

hanxyong wrote:
一直覺得奇怪,我們...(恕刪)


其實, 這是路權問題

安全車距是"路權範圍",侵入它人的車道,侵入它人的安全車距, 都是違反路權的

但是台灣從來不講"路權", 反而變成是"有沒有打方向燈"? 本末倒置的問題

轉彎或變換車道,本來就要"顯示燈號",但也不是方向燈無敵,忘記還要有安全車距

歐洲很重視路權, 下面就是台灣沒有的交通標幟.."優先路權"

(下面是德國B305公路, 路口就有那個菱型"優先路權" 標幟)


在法國那種N字頭,德國B字頭的公路, 交叉路口, 一定有路權標示, 如果是幹道方向, 會有個"優先路權"的標幟 . 此時不必紅綠燈,幹道車優先通過, 支線車一定會讓.
在叉路來了一台遊覽車,因為它是大車, 以台灣的開車方法, 我就停下來要讓它過,
遊覽車司機卻一直搖手, 一定要我先過,
後來知道, 我是有優先路權, 所以過叉路, 不必減速, 不必讓,可以全速通過,叉路進來的車一定要讓.

可是在台灣, 走省道,碰到沒紅綠燈的交叉路口, 習慣上都一定要減速,因為隨時會有衝出來的車子)
把這種習慣帶到法國, 剛開始會這樣做(在路口減速),被後車按喇叭, 因為幹道有優先路權,根本不必減速,可以全速通過. 而我一減速,後車差點撞上來.

Willkommen i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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